•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73118975U/2021-04039

  • 文件名称:

    婺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05-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1-05-26 15:04:48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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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婺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一、婺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党委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八)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经济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组织执行国家、省、市应对灾害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科学技术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科学技术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市气象局婺城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区科学技术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地震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健全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组织编制地震小区划,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地震科技进步,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3)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含台风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6)必要时,区科学技术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经济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市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区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经济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经济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救灾物资和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婺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金华市婺城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宣教中心事业单位。

    二、应急局部门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应急局部门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应急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应急局部门2021年收支总预算1,432.83万元。

    (二)关于应急局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应急局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1,432.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3.83万元,占42.84%;政府性基金收入819.00万元,占57.1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应急局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应急局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1,432.8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9.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2.1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16.96万元,占36.08%;日常公用支出96.87万元,占6.76%;项目支出819.00万元,占57.1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四)关于应急局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应急局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2.8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13.83万元、政府性基金81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9.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2.1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

    (五)关于应急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应急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3.8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13.55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及各项社会保障提高、公用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57万元,占7.75%;卫生健康(类)支出21.28万元,占3.47%;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52.88万元,占8.6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92.10万元,占80.17%;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护理补贴及离休人员的活动经费及体检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67.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薪金经费等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4.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保费用。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保费用。

       (六)关于应急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应急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8.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96.87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等。

    (七)关于应急局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应急局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19.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19.00万元,主要是上年应急局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819.00万元,占10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建设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719.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体检站经费、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经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

    (八)关于应急局部门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应急局部门2021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4万元,2020年执行数减少5.11万元,增长(下降) 90.4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由于出国境经费的特殊性,预算不分解到具体单位,而由区政府按总量予以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级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访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或将增加接待上级部级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访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下,减少费用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应急局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安全生产监察大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和宣教中心事业单位1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8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20万元,增长4.53%,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应急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3.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应急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应急局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应急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金额为819.0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金华市婺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