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5X2/2021-03872

  •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及一次性奖励发放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5-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及一次性奖励发放的通知

    日期:2021-05-18 16:10:56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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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区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社会组织:

    为深化平安婺城建设,加快推进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民发〔2009〕44号)、《浙江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浙民社〔2018〕13号)、《金华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金市民〔2018〕85号)、《关于印发<金华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金人才办〔2020〕1号)、《关于做好婺城区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发动工作的通知》(金婺民〔2020〕35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并对通过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一次性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一)登记对象

    通过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共计398人,详见附件1

    (二)登记条件及时间

    请区机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社会组织通知本单位取得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62进行社工证首次登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流程详见附件4)。

    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并且在登记受理期限内;

    3.没有因违反社会工作职业道德或行业管理规范导致不良影响的行为。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奖励申报

    (一)申报对象

    通过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共计398人,详见附件1,并完成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且登记地为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

    (二)申报材料

    区机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社会组织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填写附件2,其他人员个人填写附件3,于61日前报婺城区民政局,逾期不再受理。纸质表格交至区民政局2325办公室,电子汇总表发送邮箱381466230@qq.com

    (三)奖励标准

    通过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且完成证书登记,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奖励500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的奖励3000元,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奖励1500元。

    婺城区民政局对考生相关资料审核结束后,将根据考生账号集中打卡发放补助资金,届时请申报人员注意查收。

    三、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奖励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

    2.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金的,除追回有关款项外,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3.每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只能申领一次,申请人利用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向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励的,除追回有关款项外,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联系人:郎倩雯、雷盛强;联系电话:0579-82225590;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政府北楼32325办公室;邮箱:381466230@qq.com

     

        附件:1.婺城区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2.婺城区通过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汇总表

              3.婺城区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申请表

              4.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流程


    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

      202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