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实验中学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基地
(附属幼儿园)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日期:2021-05-13 11:30:38 来源:​行政许可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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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金婺发改〔2020〕121号


关于金华实验中学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基地(附属幼儿园)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华实验中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金华实验中学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基地(附属幼儿园)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金实字〔2020〕5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金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利于人才培养,构建和谐社会,满足人们对教学质量日益增长的需要。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可行。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120.58㎡(合约19.68亩),总建筑面积15571.4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29.8㎡,地下室建筑面积7141.69㎡。主要内容包括生活、教学用房、公共活动场地、多功能报告厅、后勤服务区及室外配套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为9000万元,资金除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外,其余由区财政配套解决。婺城区财政局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四、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婺城区白龙桥镇让长村(原让长初中)。

五、项目法人及建设工期

项目法人为金华实验中学,建设工期为27个月。

六、请据此做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衔接。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八、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1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婺城分局、生态环境婺城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婺城消防大队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印发

项目赋码:2020-330702-83-01-12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