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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金婺发改〔2020〕224号
关于婺城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及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华市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婺城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及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金婺疾控〔2020〕13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项目建设有利于推动城市化发展,推进婺城区应急管理体系发展完善,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可行。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已建疾控大楼、综合楼进行装修改造,新建一栋实验楼。项目总建筑面积9443.97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约4343.9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5100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资金由区财政配套解决。婺城区财政局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四、建设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505号。
五、项目法人及建设工期
项目法人为金华市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六、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并做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住建局及水务局等部门衔接。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八、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30日
(此页无正文)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婺城消防大队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发
项目赋码:2020-330702-84-01-1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