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推出春节后助企稳岗8条举措,请看

日期:2021-04-09 14:44:49 来源:​社会保障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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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生产、稳就业,促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开门红”,经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出台助企稳岗补助八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点对点”接返补助

2021年3月3日前(视疫情要求调整),对规上工业企业、规下B类以上企业、建筑业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服务业(税收500万元以上)集中包车“点对点”接回省外低风险地区职工,包车人数超过20人(含)的,包车费用给予全额报销。鼓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实施“点对点”接返员工。

员工返岗补助

对规上工业企业、规下B类以上企业、建筑业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服务业(税收500万元以上)中在2021年2月底前老员工返岗率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返岗补贴,其中2021年2月底前返岗率(以2020年12月底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准比对)高于80%的,给予企业150元/人的补助,返岗率在60%-80%的,给予100元/人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新增用工补助

2021年3月3日前,对规上工业企业、规下B类以上企业、建筑业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服务业(税收500万元以上)吸纳新员工就业满3个月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鼓励企业以各种形式开展“老带新”招工引才活动,对老员工招引新员工来婺城企业就业的,按招引新员工数量,额外给予100元/人的招工引才补助。

就地就近就业补助

2021年3月3日前,市本级户籍人员首次到婺城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500元/人的就业补助。

职业介绍补助

2021年3月3日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导下为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规下B类以上企业、建筑业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服务业(税收500万元以上)招聘新增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6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每家中介机构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

劳务协助站补助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省外劳务输出地区协助建立区级劳务协助站,对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挂牌的劳务协作站,根据劳动力输入成效,对每个劳务协作站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参加招聘补助

对企业参加区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各类招聘活动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技能培训补助

2021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技能提升、安全生产等技能培训的企业,除可按规定享受项目制培训补贴外,再给予参训员工最高100元/人的专项培训补贴。对在“春假”期间(农历年三十至元宵节,即2021年2月11-26日)开展培训的,给予每班次(参训人员不少于30人)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培训备案流程见《金华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金人社发〔2020〕17号)。

 

婺城区就业处联系电话

0579-82314786

0579-82320291

指挥部值班电话

0579-82227750

1770589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