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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2002599109Y/2021-03319

  • 文件名称:

    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04-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日期:2021-04-23 11:26:59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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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老旧小区改造与美丽城镇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有机更新垃圾分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未来社区建设、城市治堵工作、“五水共治”工作、“三改一拆”工作、危房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各部门联合执法结合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政府加强引导和规划统筹协调,社区党组织加强领导,居民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及关联单位积极参与。以小区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服务提升为重点,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注重维护城市传统特色风貌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利用,整体谋划、部门联动,“一项目一方案”推进,全面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成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落实改善民生“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原则,既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又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二)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将补短板、惠民生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三)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从实际出发,摸清老旧小区底数,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工作,区分老旧小区不同情况,量身制定并优化改造方案,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改造工作品质化。

      (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反映居民需求,创新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形成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老旧小区认定范围。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二)把握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目前,我区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内容是,外立面改造、雨污水管网改造、道路硬化、停车位增设、绿化提档改造、运动休闲设施改善开工前由指挥部组织施工、监理、水、电、气、通信管道单位召开老旧小区改造协调会议,现场向施工单位交底,签署交底记录,办理施工现场移交手续,明确施工标高基准点、管网接入口等,水、电、气、通信管道由各产权单位根据老旧小区现场情况自行同步改造。

    (三)强化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繁杂细致的工作,只有制度化管理才能使改造工作运行更加顺利,在改造过程中,指挥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化了指挥部内部管理制度、项目改造程序、项目管理制度。经过近三年的改造,指挥部制定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改造程序,具体如下:⑴年底各乡镇街道上报下一年需改造的小区,由“五改”指挥部根据轻重缓急,综合其它因素列出初步计划;⑵上报区政府调整并批准计划,按照批准计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改部门审核并立项;⑶立项通过后,根据计划向各小区业主征求意见,获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小区进行初步方案设计;⑷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报规划局审批,按审批程序向小区业主公示10天;⑸获得规划许可后,深化设计编制扩初文本并编制设计概算;⑹发改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审核扩初文本及概算;⑺扩初文本及概算批复通过后,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⑻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进行图纸审查;⑼图纸审查合格后编制工程预算,并提交财政部门审价;⑽完成审价后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⑾开工前组织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讲解施工的内容、注意事项、施工期限等问题;⑿开工前由行政执法局对违章构筑进行统一拆除;⒀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建设;⒁工程竣工后,组织竣工验收;⒂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测绘并交审计局审计。指挥部针对项目的管理也编制了一整套管理办法,从对监理单位管理入手,通过造价跟踪审计单位介入,全方位的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同时也通过年度招标选取多家中介形成互相竞争互相促进改造工程。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要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未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辖区社区或者居委会可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改造后的小区管理和维护应由业主自行负责,鼓励和指导引入物业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后的效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老旧小区改造和验收标准

    老旧小区改造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程、规定

    1)《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 年版);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5)《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2011;

    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7)《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8)《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9)《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确需调整联席会议成员的,由所在部门(单位)书面提出,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2、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五改”指挥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五改”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3、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之前,由“五改” 指挥部负责将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通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事项审议权限和程序

    1、区“五改”指挥部负责收集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有关议题,并提请领导小组讨论审议。

    2、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审议前要组织人员对拟讨论议题进行研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形成相关意见。

    3、区“五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中讨论,对情况准确、事实清楚、意见一致的议题应做出决策;对问题不清、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不作出决策,责成议题申请方在限期内摸清情况,再研究决定。

     

     

     

    婺城区“五改”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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