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4-14 19:37:00 来源:婺城区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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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住建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剩余3个正在持续整改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立案1人,给予责令检查3人,批评教育19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3人,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7项,挽回经济损失7.8631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省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市局《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明确任务目标。

(二)联合区财政局印发了《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举措》,支持区建筑业企业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产业发展。

(三)积极与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提出契合实际的促进建筑业高发展的政策建议,经区政府同意,出台了《婺城区扶持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促进区内企业做优做强、鼓励区内企业落户婺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等八个方面,明确了相关具体措施,优化我区建筑业发展环境,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二、关于“践行‘三服务·婺城家服务’理念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科室负责人立即上门对服务事项相关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主动对接服务,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召开全局干部大会,结合区干部大会、作风建设会议精神的学习,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要求加强主动服务理念,切实践行家服务理念,弘扬“四办”作风。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详细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时有效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二)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重新学习了《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确保“规定动作”执行到位。

(三)区住建局机关支部、建管中心支部、环卫中心党支部在党日学习会上要求所有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把“学习强国”平台作为加强和改进学习的有力武器,要养成善于利用时间、注重学思结合、持之以恒的学习习惯。对学习排名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积分排名靠后的人员加强学习。

四、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

(二)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贯穿全年始终。每季度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确保有部署、有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策、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三)组织学习传达区纪委通报文件,并深入剖析本单位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强化震慑,让党员干部接受深刻教育,要求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警钟长鸣,要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各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采取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上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课等多种形式,加强日常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思想堤坝。对违法违纪的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四)班子成员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意识,扛起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自身分管范围进行科学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做到心中有数,防范有力。不定期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于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淡薄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

五、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并印发《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我区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管理,完善登记备案管理和审查审批手续,因私出国(境)人员必须签署遵守出国(境)纪律承诺书,并经党组审批。全面排查统计有出国(境)证件的人员出国(境)情况,列出人员信息清单,指定专人集中保管所有出国(境)证件,做好动态管理。

(二)做好兼职情况排查清理,对全局所有在职和离退休干部是否存在违规兼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下属单位安装指纹、刷脸考勤机、监控等,车辆安装GPS,全面加强管理,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加强日常教育,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日常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抽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不遵守纪律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除年终奖金。

六、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规宴请和接受宴请现象,重点对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经排查,无违规接受宴请情况。

(二)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毫不松懈地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守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七、关于“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老旧小区部分维修金未收的具体情况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政策宣传、电话联系、上门催缴、发送催缴通知书等各种方式进行催收,针对老旧小区因年代久远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情况,继续积极上门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催收。

(二)强化作风建设,对数据填报不及时等相关情况进行全局通报,要求各科室、单位重视数据、资料等报送工作,务必及时、准确。

(三)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继续按照边运维边整改边正式移交的方式做好相关工作,对未正式移交的问题终端做好现状运维,保证治理设施有效发挥作用、保障民生。扎实推进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行。

八、关于“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并印发了《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对准备实施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二)全面调查核对相关项目支付材料,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费用进行重新核算,与监理、设计单位沟通并整改到位。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支付手续齐全,相关凭证真实有效,符合规定。

(三)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补齐签字、盖章、签订日期等内容。完善《合同内部审批表》,加强合同审批和备案管理,规范项目合同签订审批手续,落实专人管理保存合同。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加强干部队伍专业能力。

九、关于“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乡镇对接沟通,充分了解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指导,做好服务。由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我局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监管小组,制定出台《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联合监督管理规定》。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对各乡镇平台招投标情况进行检查及指导,定期对各乡镇招标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强化监管人员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招投标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平时多与市级部门做沟通交流学习业务方面的经验。监管人严格按照《婺城区招投标管理办法》监督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严禁项目负责人制定有失公平的招标条款,保障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优化营商环境。

(三)制定并印发了《婺城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操作细则(暂行)》,规范代理行为,使代理单位更好地为招标人服务。

十、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机关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强工作指导,按照规定每年两次专题听取和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谋深谋细,并确保落到实处。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时开展党日学习,加强学习,丰富活动载体,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二)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全面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支部委员熟悉相关规定和具体流程,规范党支部选举各项工作。

(三)对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党员干部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党性修养,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

(四)丰富党支部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固定每月党员活动日,指定专人为记录人员,如实详细记录党支部活动、学习内容。每次记录完成由支委核对,支部书记定期对记录本进行检查审阅,使党支部活动记录工作规范化、正规化。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要求高度重视干部任用管理工作,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召开党组会,由党组成员严肃讨论决定。干部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

(二)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程序,重点把握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以及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按照区委组织部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谈话环节,确保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作所在科室、单位的同事和本人都谈到位,做到全面深入,详实记录谈话内容。

十二、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区住建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使各项重大工作事项得到细化落实。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决策制度,资金拨付、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必须先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再实施。

十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着力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定期上好党课。认真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党章党规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清单,对照问题逐项整改落实。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直面问题、不遮不掩,认真对照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上辣味十足,会后整改到位,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下一步,区住建局党组将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要求上,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突出整改成果转化,推进我区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思想建设,不断提高班子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努力提升理论素养,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事物、处理问题、推进工作。进一步找准找实存在的不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二是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对已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职责履行,长期坚持,使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毫不放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正风肃纪,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好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眼长远,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2337419,邮政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10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箱:2674712108@qq.com。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