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婺城区沙畈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沙畈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及不独立核算的下属2家事业单位(沙畈乡行政服务中心、沙畈乡经济社会事业与统计服务中心)的预算。
二、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畈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1085.68万元。
(二)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108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8.06万元,占82.72%;政府性基金收入187.62万元,占17.28%。
(三)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1085.6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78万元、国防支出7.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1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17.95万元,占66.13%;日常公用支出75.61万元,占6.96%;项目支出292.12万元,占26.91%。
本年结余、结转0万元。
(四)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5.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98.06万元、政府性基金187.6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78万元、国防支出7.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18万元。
(五)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8.0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401.42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项目资金未列入。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1.78万元,占78.14%;国防(类)支出7.98万元,占0.8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0万元,占0.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66万元,占9.32%;卫生健康(类)支出32.26万元,占3.59%;住房保障(类)支出67.18万元,占7.4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15.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86.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7.98万元,主要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5.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4.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离退休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3.1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精减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57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69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7.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3.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5.61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87.6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70.36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项目资金未列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187.62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87.8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出。
(八)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由于出国境经费的特殊性,预算不分解到具体单位,而由区政府按总量予以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来乡进行重大政策调研,对口工作考察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沙畈乡人民政府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12.90%,主要是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沙畈乡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沙畈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沙畈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沙畈乡人民政府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9个,项目为国防动员经费,金额为7.98万元;2021年公用经费,金额为28.52万元;2021年提高乡镇待遇考核奖励资金,金额为68万元;河道保洁经费,金额为21万元;公路养护补助经费,金额为3.62万元;党建工作经费,金额为4万元;花满婺城休闲文化旅游年,金额为5万元;人大会议和办公经费,金额为10万元;耕地保护补偿经费,金额为14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指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文化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离休遗属人员医疗经费。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离休遗属人员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