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一、金华市婺城区审计局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
决策事项:金华市婺城区审计局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金华市婺城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4月;
实施计划:按照《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审秘〔2021〕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
金华市婺城区审计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