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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2737756566P/2021-02555

  • 发布机构:

    莘畈乡干部

  • 成文日期:

    2021-03-17

  •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莘畈乡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3-17 来源:莘畈乡干部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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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莘畈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履行法治职能

    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年初,莘畈乡专题召开班子会研究年度法治建设开展工作,专项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张时达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完善法治机制建设,提高乡政府法治建设水平。

    完善全乡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我乡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区管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及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定期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试,丰富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乡村两级政务及时公开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村级统一制作宣传橱窗和宣传栏,推行五议两公开工作法,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无政策按惯例、无惯例请示领导的行政效率规则,严谨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工作实效明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认真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主动介入,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遏止在萌芽,对于村调委会调处存在困难的,主动引导到乡调委会调处。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对接法庭、派出所、农村法律顾问等,凝聚各方力量,护航乡平安建设。截至目前,乡村两级调委会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77件次,涉及协议金额总计10万元。

    二、加大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各村普法宣传员定期更新法治宣传内容。要求各村普查宣传员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用生动方式宣传村民关心、日常的法律问题。同时利用广播、显示屏、横幅宣传等方式进行线下宣传;线上利用“中国普法”“浙江普法”“婺城普法”等微信公众号推广推送迎合群众关切的普法短文,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二是积极培育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今年祝村村、井下村、方家村成功创建了市级民主法治村,目前为止我乡市级民主法治村创建率已达100%。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村民自治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村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三是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目前全乡7个行政村配备村法律顾问,实施法律顾问坐班制度,为全乡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群众不出村也能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努力营造村级和谐的法治环境。四是结合重要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垃圾分类条例知识竞赛,联合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拍摄典型案例推广普法知识,精英赛、情暖桑榆等百场主题系列活动期间发动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活动等。

        三、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莘畈乡政府认真履行《关于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的意见》和《金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对以乡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审查其有没有权限、有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规定制定。对于不符合程序制定或起草的文件,要求起草部门重新按程序运作,以程序的正当性促进内容合法性、科学性。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目前乡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如宣传工作需进一步推进,相关规章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少数干部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等,下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着力破解长期在外人员的宣传工作难题,针对性开展村内老年和文盲群体的法治宣传。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程序,全面推进“枫桥经验”,做好行政诉讼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中共婺城区莘畈乡乡    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