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010E/2021-02545

  • 文件名称:

    婺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1-03-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1-03-16 18:10:14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婺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部门预算

     

    一、婺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以金华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二环(含二环)以外婺城区、开发区、金华山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等行政执法工作。

    2.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县道、乡道等农村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违法违章行为查处等工作。

    3.承担辖区范围内普通公路的超限运输执法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范围内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执行。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相关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参与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5.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路沿线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

    6.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路政巡查,保护路产,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

    8.负责辖区道路运输的综合执法工作,包括客货运运输服务、维修和驾培现场监管和检查,以及对分管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                                                                         

    9.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10.参与公路工程初步设计会审、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以及负责有关来电、来信和来访等事项的处理。

    11.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

    12.按时统计、汇总、上报辖区内各项报表、总结、信息和资料,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13.负责大队的票据、法律文书、证章、装备器材、服装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

    (二)婺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设置情况

    金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婺城区大队设内设机构9个,包括综合科挂法制科牌子、行政处理科、装备信息科、机动中队、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执法五中队。

    二、婺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婺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婺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婺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2085.3万元。

    (二)关于婺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收入预算208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9.3万元,占71.42%;政府性基金收入546万元,占26.18%;其他收入50万元,占2.4%。

    (三)关于婺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支出预算2085.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53.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0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06.3万元,占62.64%;日常公用支出183万元,占8.8%;项目支出596万元,占28.56%。

    本年结余、结转0万元。

    (四)关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3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489.3万元、政府性基金5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5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41万元。

    关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关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9.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083.7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以及遗属都有大幅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08万元,占9.88%;卫生健康(类)支出63.41万元,占4.26%;交通运输(类)支出1153.75万元,占77.47%;住房保障(类)支出125.06万元,占8.3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缴费支出(项)87.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护理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7.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及体检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8.4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5.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715.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437.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3.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六)关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8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七)关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4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6.04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项目增加,相应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546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3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重点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项)414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重点项目支出。

    (八)关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0万元,2020年执行增加53.62万元,增长147.3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慰问招揽留学人员、业务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由于出国境经费的特殊性,预算不分解到具体单位,而由区政府按总量予以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因公来访单位的伙食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9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增加52.62万元,增长144.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原运管所和路政大队合并,公务用车数由原来的5辆增加到21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1.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5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5个,金额共计546万元。项目分别为交通执法日常办案经费,金额为230万元;公交站棚维修养护工程项目,金额为6万元;婺城区建制村“村村通”2020年度营运实贴,金额为126万元;交通执法工作运行经费,金额为144万元;交通执法中队站房修缮,金额为4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铁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项):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