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1-02499

  • 文件名称:

    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预算

  • 发布机构:

    大数据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2021-03-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3-15 07:44:47 来源:大数据发展中心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一、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是金华市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婺城区突发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

    2.负责镇街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和气象信息传播及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

    3.承担婺城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区域论证、气象灾害事故调查和检定评估等公共气象服务;

    4.负责气象安全公益性技术服务;

    5.承担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工作;

    6.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单位预算包括: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本级预算。

    二、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气象事务、气象事业机构、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70.48万元。

    (二)关于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70.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48万元,占100%。        (三)关于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70.4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85万元,占72.1%,日常公用支出19.62万元,占27.8%。

    本年结余、结转0.0万元。

    (四)关于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0.4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万元。

    (五)关于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4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3.28万元,主要是新招录人员。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万元,占6.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9.83万元,占84.9%、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2.09万元,占3.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退休人员缴纳单位医疗保险费。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安排59.8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3.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关于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0万元,增长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婺城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科技信息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工会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科技工作经费。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主要用于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护理费、活动经费及体检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及体检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主要用于遗属人员工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退休人员缴纳单位医疗保险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及退休人员缴纳单位医疗保险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