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09Y/2021-02412

  • 文件名称:

    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03-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1-03-11 14:46:58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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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

     

        一、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监督指导实施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规范工作。拟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5.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6.指导全区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节能减排工作。

        9.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区城建局本级预算区市政园林公用服务中心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预算。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4517.52万元。

    (二)关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入预算14517.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6.07万元,占15.26%;政府性基金收入12301.45万元,占84.7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支出预算14517.5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90.9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1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17.44万元,占10.45%;日常公用支出243.63万元,占1.68%;项目支出12756.45万元,占87.8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结余、结转0万元。

    (四)关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17.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216.07万元、政府性基金12301.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90.9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1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6.0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67.5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和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30万元,占7.28%;卫生健康(类)支出73.11万元,占3.3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844.49万元,占83.2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37.17万元,占6.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1.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0.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0.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5.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533.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54.2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45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96.5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7.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及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1.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43.6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301.4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2301.4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2301.45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0252.4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227.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822.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6万元,2020年执行数减少0.84万元,下降 49.4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家人才交流与合作、慰问招揽留学人员、业务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由于出国境经费的特殊性,预算不分解到具体单位,而由区政府按总量予以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9.41%。主要用于接待因公来访的部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城建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区市政园林公用服务中心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6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3.6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1万元,增长 3.44%,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以及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XX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9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非机动环卫清运用车18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清洁卫生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28个,其中区城建局本级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18个,项目为垃圾处置项目,金额为1000万元环卫一体化经费金额为7500万元;施工图审查专项资金金额为450万元江北小街小巷维护金额为100万元管网清淤维护金额为100万元洪源溪水环境治理工程运维费用金额为200万元海绵城市工作经费金额为13.4万元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补助费金额为113万元城镇危旧房排查鉴定费用金额为30万元有害生活垃圾处置经费金额为90万元蒋堂镇、琅琊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专项金额为335万元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专项金额为40万元建筑业企业扶持奖励资金金额为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金额为40万元市区集中办公场所租金金额为57.45万元农房通用图集设计及修改金额为39.6万元物业纠纷矛盾调解工作经费金额为2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经费金额为455万元。区市政园林公用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重点项目1个,项目为专项工作经费,金额为12万元。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财政拨款重点项目2个,项目为安置房物业管理费,金额为47万元专项工作经费金额为76万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重点项目1个,项目为专项工作经费,金额为37万元。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重点项目3个,项目为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金额为852万元白蚁防治药物专项经费金额为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金额为30万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重点项目3个,项目为作业车辆专项经费,金额为35万元聘用人员专项工作经费金额为514万元环卫日常维护及提档经费金额为6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城建局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