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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通知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对离开原单位后长期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详见附件)进行公告,含封存满5年符合提取条件的长期不动户(附件一)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不全的人员(附件二)。符合提取条件的长期不动户,可在浙里办的APP上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不全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曾在该单位就业过的任一材料和本人银行卡到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身份确认手续。
联系地址: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12329、82316114、82327940 、82316034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婺城管理部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