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2020年度食药环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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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上午,金华市公安局召开了“昆仑2020”专项行动暨绿水青山“护美”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金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傅建军介绍了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并通报了全市十大典型案例。 1.义乌“1·25”邵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口罩) 2020年1月27日,义乌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人,查获涉疫口罩1万余只。该案为疫情期间全国首例销售假劣口罩案,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经查,犯罪嫌疑人邵某、毛某等人在疫情暴发期间为,牟取暴利,低价购入假冒“3M”品牌的口罩,再通过网上销售等方式出售给他人。经鉴定,涉案的假冒“3M”口罩为不合格产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东阳“2·1”卢某航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口罩) 2020年2月1日,东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案件涉及浙江、广东、福建、江西、江苏、河北、北京等20多个省、市,查获伪劣口罩10万余个,伪劣口罩包装盒5万余个,涉案金额达1400余万元。该案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并入选公安部典型案例。经查,犯罪嫌疑人卢某航、卢某宏等人为牟取暴利,在明知其销售的口罩为普通口罩的情况下,仍冒充医用口罩通过网店销售以及线下销售的方式销售给全国广大消费者使用。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江南“1·31”余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口罩) 2020年1月31日,江南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案件涉及浙江、河北、湖南等多个省、市,查获伪劣口罩1600余万只,涉案金额达8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为牟取暴利,在明知口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属于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从犯罪嫌疑人冯某处大量购买并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销售给池某等下游买家。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武义“9·16”张某等人特大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9月16日,武义县公安局侦破一起特大侵犯著作权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案件涉及安徽、湖北、广东、河南、江苏、重庆、福建、黑龙江等多个省市,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经查,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胡某未经某手游官方许可,伙同刘某、陈某等人建立多个手机游戏私服并非法运营,通过向玩家出售金元宝的方式非法牟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磐安“8·23”张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0年9月17日,磐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捣毁非法生产窝点2个,扣押减肥药丸10万余颗,案件涉及浙江、河北、山东、湖北、河南等地,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经查,2020年6月以来,张某、欧某、杨某等人在河南省夏邑县自家房子内,通过购进的机器设备、原料,自行生产添加了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药丸10万余颗,后通过刘某、焦某、赵某等代理在网络上销售。经鉴定,张某等人生产的减肥药含有国家列管物质西布曲明。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6.浦江“7·9”马某等人非法经营案(烟草) 2020年1月23日,浦江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烟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该案件涉及浙江、广东、河南、湖南、贵州、辽宁、黑龙江、上海、山东等地区,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该案被公安部和国家烟草总局列为督办案件。经查,2018年以来,杨某、黎某等人利用导游身份从境外采购电子烟带回国内并通过马某进行销售,马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非法赚取差价。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7.永康“4·12” 吴某等人特大销售伪劣产品案(柴油) 2020年5月,永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2人,案件涉及永康、温州、安徽滁州等地,扣押伪劣柴油100余吨,涉案车辆20余辆,涉案资金600余万元。该案得到公安部领导批示肯定,公安部专门下发贺电。经查,2019年以来,以吴某、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海上走私伪劣柴油并分销给王某龙、顾某等人。王某龙、顾某等人安排车辆将伪劣柴油运至金华、衢州、丽水等地销售给王某康、郦某、丁某等人,最后分销给终端卖家或直接卖给大货车司机,从中非法获利,总销售额达1000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8.武义“5·10” 王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2020年5月10日,武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经查,2020年4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经胡某等人介绍,从各处收取废油漆桶,在明知油漆桶(含油漆渣)系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下,伙同驾驶员胡某喜将废油漆桶多次倾倒至武义县某景区附近竹林,严重损害了自然环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9.金东“5·13”曹某等人特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0年5月22日,金东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特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3人,案件涉及全国30个省市,查扣国家二级保护动物83只,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省公安厅专门下发贺电。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售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颊锥尾鹦鹉、太阳锥尾鹦鹉、和尚鹦鹉、月轮鹦鹉、凯克鹦鹉、折衷鹦鹉等品种给二级经销商曹某、黄某、罗某,后曹某等人通过QQ、微信、贴吧将鹦鹉贩卖至全国各地。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10.婺城“8·18”戴某等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19年9月和2020年2月,婺城公安分局先后两次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破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人,当场查获熊掌10只、熊腿4条、虎头1个、猫头鹰10只、冰冻老虎肉等野生动物肉块百余块,其它省级重点活体野生动物数十只,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经查,2015年以来,以戴某夫妇为首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制品团伙,由戴某从安徽姜某等人处购买熊掌,从泉州胡某等人处购买老虎肉块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从凌某等人处购买猫头鹰等野生动物,销售给方某、邱某等7人。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