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婺城区第二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公告》于2021年12月21日在婺城区政府(http://www.wuch.gov.cn/)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2月30日24时,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393号);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czfj1015@163.com
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89133312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