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金华市审计局《婺城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报告》(金审农报〔2021〕3号)指出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抓,区政府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区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乡镇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针对审计指出的具体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乡镇逐一开展进行调研和对照检查,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开展扎实有效的全面整改。同时,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通过建章立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予以公布。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含高效节水灌溉)方面
(一)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的现象。
整改情况:根据省府办《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要求,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非粮化”问题整改进行全面梳理,根据不同的“非粮化”情况,研究分类分步妥善处置办法,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3.08万亩整治。“非农化”问题的整改,目前正结合”非粮化“整治同步推进。根据《关于稳 妥做好耕地“非农化”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732号)文件要求,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监督检查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形成的耕地“非农化”存量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分类进行处置;对其它耕地“非农化”存量问题的处置争取在2022年底前完成;对新增零容忍,存量稳妥处理。
(二)基本农田划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区已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将建成的高标农划定为基本农田,2021年10月29日已完成第二次“三区三线”试划方案上报。
(三)建设资金结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安地镇已安排复审单位对涉及项目资金进行核查、复审,依法依规收回3标段田间道路多结算工程款23714元。目前,对于塘渣垫层利用现场开挖料回填的问题还需对相关工程量进一步审价,待复审完成后,督促安地镇根据复审结果依法进行处置。
(四)工程税款结算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安地镇和白龙桥镇对涉及项目的税率涉及税金进行核查、复审。安地镇已收回按实际工程价款结算税率11%计算差价19664元。白龙桥镇按实际工程价款结算税率11%计算税差合计25356元,现已追回双牌等村双牌畈高标准基本农田提升项目多计税费20133元,西园等村郑岗山畈、周家畈工程价款多计税金2696元;古城范村下窑畈工程结算价款多计税金2527元正在协商追回中。今后,我区将加强对工程类项目的审核把关,严格根据已支付工程款发票的税率按实调整结算税金。
二、乡村产业发展方面
(一)罗店镇村集体消薄项目无实质性经营活动
整改情况:2019年9月罗店镇对芙峰公司占股情况进行重组,重组为12个村,每村10万元,集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5万元,共占股金额135万元,经招投标以5.01万元取得了倪西店消薄地块的使用权。同时重组后的其余村庄(西吴联、建新、后溪河等)通过强村带弱村参与西吴花卉市场综合楼消薄项目,完成消薄任务。2021年4月6日,金华市安建土石方公司以10001元/年/亩的价格中标罗店镇消薄地块,消薄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下一步,我区将继续督促罗店镇提高消薄项目的效益,打好消薄“十法”组合拳,加快推进全区消薄项目进度,提高消薄项目资金效益,推动集体经济获得实质性增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追溯使用和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方面是制定下发《婺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是积极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直通车、农民信箱、微信群、会议培训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二维码追溯宣传,提高农业主体用码意识。目前,二维码追溯标识使用率已达到85.3%。下步,我区将继续完善追溯体系,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宣传、指导及监管工作,确保二维码追溯标识使用率稳步提升。
三、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部分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补助。
整改情况:婺城功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审计情况反馈,及时要求功能区各乡镇对2019-2020年补助情况进行了核查自查。经查,共计146人次不符合补助标准,其中公职人员113人次,不符合补助标准群众33人次,资金97320元。目前违规资金已清退至市财政局。下步,区水源涵养办将加强与公安、人社及相关乡镇的沟通对接,及时更新人员数据库,严格核查享受人员资格,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一)村级债务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2020年底村级债务核实,共计8914.49万元(不含专项应付款)。其中“隐形负债”一般为未完工或未出具票据的项目工程款,计划项目完工出具票据后及时入账。目前,我区正在修订《婺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债务三色预警机制,督促乡镇落实《婺城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婺区农〔2020〕107号)文件精神,控制新增债务、规范借贷行为、优化债务结构。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现金管理监督不到位
1.取消村集体备用金制度未执行到位
整改情况:一方面是遏制现金余额增量。全面推进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截至2021年5月底,全区245个村(社)正式上线,村集体所有支出均由银行转账或“村务卡”支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另一方面是减少现金余额存量。截至11月8日,减少现金余额1725.69万元,剩余现金余额303.18万元。其中,乾西乡、长山乡、箬阳乡、竹马乡已完成整改;雅畈镇、安地镇、白龙桥镇、琅琊镇、塔石乡还在整改中。下步我区将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支出程序,督促乡镇尽快化解现金余额存量。该问题拟于2021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部分村财务大额现金支付费用
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5月底,全区245个村(社)已上线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村集体所有支出均由银行转账或“村务卡”支付,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已从根源上杜绝。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部分村财务现金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竹马乡已取消备用金制度,资金往来均使用银行转账形式,目前方下店村28.12万元、三贤村3.02万元已追回。下步我区将责成竹马乡加强村集体现金管理,并督促乡镇举一反三开展盘亏资金清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对村级资产管理监督不到位
1.有账无物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核实竹马乡原东宅村固定资产。经核实,竹马乡原东宅村2018年清产核资报告中固定资产价值345.12万元,明细表(实物清单)为201.5万元,143.62万元无对应资产。根据清产核资报告明细表(实物清单)中,实际固定资产价值为实盘数量乘以重置完全价值,总计为152.12万元,加上村办公楼189万元及机埠4万元(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共计345.12万元,固定资产价值账物相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重新核实安地镇原上傅村固定资产。原上傅村所建学校因存在产权争议,纳入村集体固定资产,现已将村固定资产61万元从账面核减,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下步,我区将进一步开展“三资”管理常态化督查,就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全区通报,确保清查工作高效无误。
2.财务数据不真实
整改情况:竹马乡三贤村、青梅里、竹马馆固定资产并村前后差异470.46万元,原因为并村时在建工程期初余额直接结转到固定资产期初余额中,安地镇雅傅村固定资产差异255352元已调账。婺城区三资办已制订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婺三资办〔2021〕4号)文件,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报表》、资产资源照片资料采集以及合同整理等清查工作,后续将完成剩余账务调整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该问题拟于2021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
3.未纳入资产监管平台管理
整改情况:8月12日,区经管站下发了《关于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底数工作的通知》(婺三资办〔2021〕4号),要求各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资源清查。截至11月,我区各乡镇完成了清查工作,建立纸质台账,对重要的资产资源拍照留存。后续,我区将加强资产资源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清产核资,确保资产资源账实相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对村级资源管理监督不到位
1.未督促村集体按要求建立资源台账
整改情况:8月12日,区经管站下发了《关于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底数工作的通知》婺三资办〔2021〕4号,要求各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资源清查。截至11月,我区各乡镇完成了清查工作,建立纸质台账,对重要的资产资源拍照留存。后续,我区将加强资产资源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清产核资,确保资产资源账实相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个别村集体收入未及时收取
整改情况:佛手基地承包款已全部追缴到位。下步,我区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村经济合作社经营的指导工作,督促村集体对经营性资源按时依据合同收取收益。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竹马乡政府应收未收水费15.83万元
整改情况:经核查,竹马乡应收未收水费共15.83万元,竹马乡已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全部收回。下步,我区将督促全区各部门、乡镇开展应收未收费用清查,加强应收款项监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下一步,我区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扛起乡村振兴工作的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实事求是分析主要原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此次审计工作为契机推动婺城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