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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对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金华众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24日起到12月31日止(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联系,联系地址:婺城区青春路152号,联系电话0579-8911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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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702307346049W/2021-43673
金华众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申请公示
婺城区市场监管局
2021-12-24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