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啦!

日期:2021-12-14 16:53:54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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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金华市人民政府印发《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8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184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18元两档。金华市区、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4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