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张家村级组织未提供所需的村务信息材料复印件,我曾向罗店镇政府申请履职,罗店镇政府2021年11月24日作出《履职申请答复书》,但答复内容与提出的履职申请不符,之后我向上张家村级组织负责人张卫平要求提供村务信息材料的复印件,其拒绝提供。因此,罗店镇政府的行政职责未履行完毕,应当立即通过对责任人追责、进行党纪政务处分、立即依照《行政强制法》第四章、第五章,《行政诉讼法》第97条等规定实施强制执行程序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穷尽一切办法,以完整有效履行行政职责。现请罗店镇政府对是否继续履行的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1.罗店镇政府是否准备进行对责任人追责、进行党纪政务处分?什么时候进行追责?2.罗店镇政府是否准备依照《行政强制法》第四章、第五章,《行政诉讼法》第97条等规定实施强制执行程序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什么时候实施强制执行程序? 请罗店镇政府(以及负有转送义务的信访机构)注意:1.如果无答复视为罗店镇政府拒绝继续履职。2.如果罗店镇政府答复继续履行的期限超过我认为的合理期限,视为不依法履行。3.本次信访无法得到合理答复,将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