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婺城建设为老人向往的康养福地”建议

日期:2021-12-01 11:05:49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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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您对婺城养老事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前我国正经历着人口和社会的双重转型,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金华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29238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6.02%,较2010年比重上升2.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为817097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1.59%,较2010年比重上升2.49个百分点,金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也在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重大民生问题,而农村留守老人因子女长期不在身边,传统家庭式养老难以实现,其养老难问题日趋尖锐。因此,我区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完善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需求。

按照《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金华市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移交与管理暂行办法》(金市民〔2020〕45号)要求,新建住宅项目必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用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单体面积不小于 200 平方米。同时要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必须按照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达到简单装修、入住即可使用的标准,具体要求为(不仅限于以下):墙体四白落地,地面铺设防滑地砖,门窗、厕所、水电气、无障碍等设施齐全,配套灯光照明、纱窗、吊顶等,预留能正常使用的有线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线等端口,消防设施的配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

截止2020年,我区已建成11家省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1年拟建7家省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到2022年,每个乡镇街道完成培育1家省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全区实现有效覆盖。目前,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具备四大服务功能:生活服务、托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家庭支持服务。其中生活服务可提供助餐、助浴、洗涤及上门服务等;托养服务提供了日托或全托服务、短期或中短期托养。通过省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实现与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错位发展、相互补充,形成专业服务与一般服务相结合,收费服务与免费服务相补充,机构全托、社区日托、居家服务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满足众多老年人养老离家不离乡的愿望。

三、鼓励发展民营养老机构,助推婺城养老服务业发展

2019年以来,市、区政府机构积极鼓励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以租赁、承包、委托运营、公建民营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承接运营。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对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在省级补贴基础上予以床位配套补助和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并享受与居民用户同等用水、用电、用气(燃气)价格政策。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都给予综合保险补贴,不断加大对民营养老产业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