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09Y/2021-41480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意见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文件名称:

    关于婺城区全面推进物业党建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委组织部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1-07-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婺城区全面推进物业党建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1-11-09 14:31:36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婺区组〔2021〕34号

    物业管理服务是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城市社会治理和党的执政基础的重点内容,是城市基层党建的关键领域,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关系着人民群众人居环境的重要因素。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着力解决物业党建权责不清、业主党员作用发挥不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小区党建,提升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业委会自治管理和居民委员会治理能力,高标准推进我区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现就推进物业党建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1.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的引领作用。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中的贯彻执行,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构建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联动服务机制,推动社区工作和物业服务有机融合、市场资源与社会资源统筹整合。充分发挥住建部门和物业行业党组织引领作用,理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物业行业指导监管,推动住建系统党建与物业行业党建同步提升。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组织作用,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和居民自治水平。

    2.大力推进党组织全覆盖。全面建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体系,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群体党组织组建力度,以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为主,指导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小区业主群体建立党组织;对有党员但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依托物业行业党组织建立行业党支部或探索成立功能型党支部;没有党员的,采取选派“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并通过选聘党员大学生、发展新党员等途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抓实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根据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情况,综合采取单建党支部、联建党支部、成立临时党支部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抓好业委员会党组织组建工作,推动业主委员会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3.持续实施组织力协调机制。持续筑牢筑强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战斗堡垒,着力提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质量。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党组织实质作用,全面实行党员“五办”活动,亮身份争创服务先锋,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党员志愿者服务,打造“红色物业”服务队伍。

    二、全面提升党建引领下的物业服务水平

    1.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相结合。理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属地管理与行业指导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一般隶属于所在街道(乡镇)或社区党组织,跨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可隶属到企业注册地或主要项目所在地党组织,在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同时接受物业服务项目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的监督指导。住建部门和物业行业协会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街道(乡镇)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

    2.强化物业服务行业能力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以党员为骨干的高素质物业服务管理队伍,加大在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层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并将有能力、信得过、群众基础好的人才选聘到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选优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同时,围绕党性教育、政策法规、小区管理、物业水平等内容,由组织、建设等部门及物业行业协会牵头定期组织开展红色物业建设学习班,加大红色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3.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优秀服务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优秀评星管理机制,将业主满意度评价和街道(乡镇)、社区(小区)党组织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星级评定“红黑榜”名单,每季向社会公布服务考核结果排名,并与政策扶持、荣誉奖励、项目承接等直接挂钩,按规定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及信用评价。履职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由社区党组织建议小区业主大会启动物业项目退出程序,列入“黑榜”和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与物业招投标,通过营造“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实现党建强、服务强。

    三、全面提升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水平

    1.选优配强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建立业主委员会统一集中换届制度,住建部门提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负面清单,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负责做好候选人的资格联审把关,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退休老干部、楼道党小组长以及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力争党员比例达到50%以上。鼓励流动党员、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并融入物业管理活动中。

    2.规范提升业主委员会运作机制。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备案制度,由业主委员会提议、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共同商议、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议,议事全程公开征询业主意见,实施结果公开发布接受监督,决议结果报所在社区备案。建立业主委员会规范履职制度,制定业主委员会考核实施细则,开展业主满意度评价、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评议。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履职效果不佳的,探索推行歇职教育制度;对业主委员会不履职或违规履职的,由社区居委会代为履行职责,并由街道(乡镇)党(工)委指导开展换届改选。

    3.从严加强小区资产资金监管。探索推行“区账街管”模式,鼓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在街道(乡镇)开设小区公共收益账户,严格实行支出申报制度,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重大事项和财务公开制度,业主委员会每半年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运用小区微信群、QQ群、户外大屏等融媒体手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居民群众监督,探索实施业主委员会离任审计制度,业主委员会届满或中途换届,由社区党组织委托有审计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予以公开。

    四、物业服务创新改革

    1.建立物业管理议事决策机制。大力推进社区“两委”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共同协商决策制度,探索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共同体,推行以街道(乡镇)党(工)委为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房产开发公司、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协作配合,相关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六方联盟协商模式,制定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每季至少召开1次会议,对涉及物业

    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进行共商共治。

    2.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积极破解执法到小区围墙问题,整合综合执法、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力量,明确固定联合执法人员,建立分片包干的网格负责制,由街道(乡镇)、社区统一指挥协调,每周开展1次联合巡查执法行动,重点整治乱停车、毁绿种菜、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民房商用等小区治理顽疾,构建“立查立改”的高效处置机制。

    3.建立“党员楼道长”制度。深化“双联系双报到”制度,推动各行业领域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治理。按照“一楼一长”的要求,挑选具有较高威信、良好群众基础和较强管理能力的党员担任楼道长,承担以民情信息员、民事调解员、文明创建员、政策宣传员、红色代办员为主要内容的“五大员”工作职责,努力为居民群众提供精准服务。建立健全“党员楼道长”日常管理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在“闪光婺星”各类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逐步推进红色物业小区全覆盖

    推进市场化物业小区争先进位。坚持市场化物业小区走在前、作示范,健全完善党建引领、议事协商、联动服务等制度机制,推动物业服务由均衡化向个性化转变,注重总结提炼成功经验、特色做法,加大红色物业示范点的培育力度。到2021年底,高标准打造10个示范小区(点)。在建新小区交付前全面做好红色物业建设相关工作。

    六、切实加强红色物业工作的组织保障

    1.健全管理体系。区住建局作为物业服务行业主管单位,负责制定行业规范化标准,同步谋划部署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指导物业行业党建工作。街道(乡镇)党(工)委要把物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好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组织的组建和联动服务机制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召集各方召开物业工作例会,推动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2.强化保障。各部门根据职责切实保障街道(乡镇)开展党建及物业管理活动所需经费及技术力量,协调决绝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3.狠抓责任落实。街道(乡镇)要把推进红色物业建设作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此项工作将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建设部门要层层建立责任清单、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公安、民政、司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责。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履约行为、业主委员会不履职行为的曝光,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