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010E/2021-41367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1-11-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朗读

  • 机构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方式:0579-82350850
  •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000号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机构职能:

    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交通强区建设。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协助高速公路建设。

    (三)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的培育。

    (四)负责全区现代物流发展管理。制定全区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区物流行业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物流行业的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

    (五)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六)负责全区交通系统职权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各类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七)负责二环以外农村客货运、维修行业的现场管理、三类机动车维修业户的开业许可,负责制定短途客运运力投放、客运场所设置方案。

    (八)组织指导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剂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职工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下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财务(审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协助做好交通战备各项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分工。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汽车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从事客运的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机动三轮车和二轮摩托车等“四小车”上路非法经营的由公安交警与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罚。

    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和重大政策研究有关工作,协助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局重要文件、领导重要讲话和综合性报告。承担重大会议、重要事项协调。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目标考核、政务督查、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党建、档案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协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聘以及职工培训教育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局本级各项年度预算。编报、核定行政、事业经费支出计划。负责内部财务审计、统计、检查及财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局本级日常费用报审及会计核算。负责局本级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等协调工作。

    (三)工程建设管理科(挂交通工程前期办公室牌子)。提出全区交通工程建设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综合交通建设的统筹协调。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公路、水路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按工程进度提出拨款意见和调整计划意见。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初步设计的审查、上报等前期申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和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落实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剂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做好物流规划,扶持资金申请等工作。

    (四)行政许可科(挂法制安全科牌子)。负责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和标准化建设。做好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的规划、组织、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安全生产的检查、总结及其它日常性工作。牵头“最多跑一次”改革、信用交通建设、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牵头负责重大交通案件执法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交通系统职权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各类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