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燕语湖配套设施地块一二)

日期:2021-11-30 17:15:27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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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编号:金(婺)征2021第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燕语湖配套设施地块一二项目,拟征收安地镇雅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392公顷(5.0088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安地镇雅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39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安地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