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我市2家生产企业,1家副食品店,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金华市比奇乐棒冰厂
二、金华恒久饮用水厂
三、金华市婺城区王拥坚副食品店
四、金华市婺城区钱新余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金华市比奇乐棒冰厂生产的标称白糖棒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金华恒久饮用水厂生产的标称千岛之恋云端水(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3.金华市婺城区王拥坚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醋味调味汁,总酸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金华市婺城区钱新余蔬菜店网上销售的鲜活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1.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3日向金华市比奇乐棒冰厂送达了编号为XC2132058527264333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于2020.6.2生产了120箱白糖棒冰(共7200支),销售价格5.5元/箱,并于2021.6.4将生产的白糖棒冰全部销售给常熟市淼杰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计货值660元。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17日向金华市恒久饮用水厂送达了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905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日期2021年8月14日的千岛之恋云端水,并且该厂生产的千岛之恋云端水成品于生产隔天就销售完毕了。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3.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0月8日向金华市婺城区王拥坚副食品店送达了编号为XC2133070230533133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副食品店于2021年8月14日购进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年5月11日、2021年7月10日的醋味调味汁共10箱,24包/箱,销售价格1元/包,由金华市鲜马食品有限公司进行配送并留有送货单。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4.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8月30日向金华市婺城区钱新余蔬菜店送达了编号为NO:Y211091999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的上述鳊鱼全部售完,涉案鳊鱼共4份,32.8元/份,货值金额为131.2元。当事人对检定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9月16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