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307346049W/2021-16693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1-11-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1-11-02 16:41:50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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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我市2家生产企业1副食品店,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金华市比奇乐棒冰厂

    二、金华恒久饮用水厂

    三、金华市婺城区王拥坚副食品店

    四、金华市婺城区钱新余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金华市比奇乐棒冰厂生产的标称白糖棒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金华恒久饮用水厂生产的标称千岛之恋云端水(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3.金华市婺城区王拥坚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醋味调味汁,总酸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金华市婺城区钱新余蔬菜店网上销售的鲜活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1.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93日向金华市比奇乐棒冰厂送达了编号为XC2132058527264333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2020.6.2生产了120箱白糖棒冰(共7200支),销售价格5.5元/箱,并于2021.6.4将生产的白糖棒冰全部销售给常熟市淼杰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计货值660元。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917日向金华市恒久饮用水厂送达了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905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日期2021年8月14日的千岛之恋云端水,并且该厂生产的千岛之恋云端水成品于生产隔天就销售完毕了。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3.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108日向金华市婺城区王拥坚副食品店送达了编号为XC2133070230533133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副食品店于2021年8月14日购进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年5月11日、2021年7月10日的醋味调味汁共10箱,24包/箱,销售价格1元/包,由金华市鲜马食品有限公司进行配送并留有送货单。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4.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830日向金华市婺城区钱新余蔬菜店送达了编号为NO:Y211091999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的上述鳊鱼全部售完,涉案鳊鱼4份,32.8元/份,货值金额为131.2元。当事人对检定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9月16日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