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1-41531

  • 文件名称:

    对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婺110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大数据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2021-11-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对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婺11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1-11-11 10:22:06 来源:民政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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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严思杰 等 1 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明确社区工作人员加班规定和补贴发放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注。长期以来,全区广大社区工作者是一支扎根于基层一线的婺城铁军,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切实发挥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城市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年来,社区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区的工作任务也是越来越重,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冠疫情社区防控、人口普查、维稳、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中,社区发挥了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随之,“5+2”、“白加黑”,加班加点已然成为社区干部的“家常便饭”。

    一直以来,我区始终注重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管理,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切实保障权益,不断加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规范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健全完善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高素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2019年5月,由区两办印发《婺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婺区委办〔2019〕85号),对相关内容作出明确。如:明确身份。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经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与所在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明确人员配备。根据精简高效原则,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管理幅度等因素,每个社区原则上按6至12人标准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社区户数超过2000户的,每增加400户可增配1人。其中,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明确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收入(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按照上一年度市区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4倍的标准确定。综合考虑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因素,建立“三岗十八级”等级绩效薪酬体系。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奖金占30%,由街道(乡镇)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勤罚懒、优绩优酬。

    同年8月,由区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等四个部门协商统一后下发了《关于<婺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涉及相关问题的意见》,其中对各类补贴发放问题予以明确,即:实行“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后原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取消,保留午餐补贴(建议按机关事业单位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和带薪年休等按国家规定政策落实;因特殊原因加班,经街道(乡镇)主要领导同意可发放夜餐费,标准和流程按照区财政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民政局

    2021年 06月09日


    联系人:谢文霞,电    话:82324250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市政府督查室、代表所在地的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