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婺城区丰亭东路幼儿园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1-10-28 10:52:29 来源:​行政许可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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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婺城区丰亭东路幼儿园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项目的实施是提高学前教育水平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教育资源优化。综上所述,项目基本条件具备,项目建设可行。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784平方米(合约13.18亩),新建建筑面积约8370平方米,容积率0.76,建筑密度26.08%,绿地率30%。

包括主体工程、装修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及消防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为4500万元,资金由区财政配套解决。婺城区财政局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四、建设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丰亭东路以北,道南街以东,东市北街以西,新和苑小区以南地块。

五、项目法人及建设工期

项目法人为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六、请据此做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衔接。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86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局第30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浙江省招投标条例》(2014修订)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等有关规定,本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的采购等,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八、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9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