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花木基地资产收益项目进行立项的通知

日期:2021-10-26 16:28:04 来源: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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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

顺应山区萎缩化管理趋势,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持续提升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解决山区产业项目绩效不佳的问题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对花木基地资产收益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婺城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资方案

 

 

 

金华市婺城区乡村振兴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

                               2021年926日    

附件

 

婺城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资方案

 

根据《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区有关文件精神,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订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投资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主体

婺城区乡村振兴局

二、投资客体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花木基地资产收益项目。花木基地隶属于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浙江花满婺州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占地161.1亩,主要辐射婺城区线下农业花卉市场。

四、投资金额

首期投入700万元,资金构成为: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3万元,2021年省级巩固拓展扶贫成果专项资金100万元,扶贫项目历年报账结余资金50万元,小额信贷历年结余资金77万元。

五、项目收益

为保护低收农户收益及项目营收实际,采取动态收益固定收益相结合的方式,入股前3年,收益按项目营收情况进行分成,最低不低于5.6%,3年后(2024年及以后)根据合同期限建立阶梯收益,1年期收益6.0%,2年期年收益6.1%,3年至4年期年收益6.2%,5年期及以上年收益6.3%。所得收益主要分配给低收入农户或重点帮扶村,助力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