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为切实做好专职网格员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确保合理发放岗位补贴,根据区综治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专职网格员绩效考核细则(样本)〉的通知》(金婺综办〔2017〕22号)、区政办《关于印发〈婺城区网格员岗位补贴及相关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婺区政办〔2017〕59号)、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专职网格员岗位补贴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工作坚持绩效目标量化和奖惩结合,日常抽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考核结果及时予以公示。
2.注重工作实绩原则。通过考核衡量工作实绩、推动工作落实。网格员考核情况与岗位补贴、评先评优挂钩,适度拉开差距,实现有效激励。
二、考核对象
所有专职网格员
三、考核领导小组
镇成立专职网格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专职网格员工作的考核。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应建东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副镇长申鸿宾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范锐、司法所所长应晓东担任,综治干事徐晨阳、王闽等负责具体考核事项。
四、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一考,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上报、配合中心工作、入户走访、参与各类隐患排查化解、其他工作等五个方面。
五、考核细则
(一)信息采集上报
以月报送信息量40条为标准,每月报送流转信息不足30条的,取消当月信息工资;连续3个月每月报送流转信息少于30条,约谈专职网格员;连续6个月每月报送流转信息少于30条,调整专职网格员。因未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当月信息工资。
(二)配合中心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的;每月每位网格员提供至少三份完成网格员工作情况的图文照片。
(三)入户走访
每周须出勤巡查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下午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每个工作日巡查里程不少于3公里;同时,在每月15日前完成重点人员、重点场所走访并及时反馈。全面掌握网格信息,及时做好平安、综治、普法、流动人口管理、打击传销、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等有关入户宣传工作。
(四)参与各类隐患排查化解
积极参与各类隐患排查化解,每月至少完成一件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图文报表形式上报。及时上报不能当场化解的社会矛盾纠纷,配合村、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工作。
(五)其他工作
违反保密制度,发生泄密事件的,约谈网格员;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月全部工资;未参加网格员培训和会议的,请事假扣当月基础工资50元,未请假缺席扣当月基础工资100元,其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况酌情减扣基础工资。
六、加分项目
1.网格员上报信息被公安机关侦查破案采用的、工作有创新或者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任务的或者有其他有突出表现的,视情况酌情增加考核工资。
2.网格员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直至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状态,则按照相应规定、情况酌量增加考核工资。
3.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网格工作的,视情况酌量增加考核工资。
七、绩效管理
(一)基础工资(1100元)
基础工作方面,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同时符合基础网格工资和中心重点工作考核标准要求基础上,每月每位专职网格员可获得基础工资1100元。若当月巡查在线率、巡查时效率、巡查里程数其中一项未达标,每次扣50元,同时取消个人当月奖金(300元/月);若当月巡查在线率、巡查时效率、巡查里程数其中一项未达标且次数满3次,则约谈专职网格员;若当月累计超过5次巡查时效率、巡查里程数其中一项未达标,则取消该月基础工资。
工作职责:协助网格长做好网格有关工作;全面掌握网格基本信息,收集录入社会治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殊人群、重点救助对象、社会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和与之相关的违法犯罪线索、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群众诉求等动态信息,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平安创建等工作。
基础网格工资考核标准:
(1)严格执行专职网格员工作机制:每月一次网格员例会,进行学习交流、分析研判;每周开展五个工作日工作;全面掌握网格内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
(2)每月工作天数不少于22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日巡查时长不少于4小时,日在岗轨迹不少于3公里。
(3)每月及时完成网格内实有人口、组织场所、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更新。
(4)每月完成每一处重点房屋场所巡查和每一位重点人员走访至少一次,达到100%月巡场比例。
重点中心工作考核标准:
(1)根据全区统一工作部署,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注重培养专职网格员矛盾纠纷化解力、安全隐患洞察力、群众诉求调处力、平安创建宣传力等综合素质。
(2)根据镇社会治理工作全科网格化管理各项重点工作实际,及时有效完成当月的重点任务。
基础工资 | 基础网格工作 | 重点中心工作 |
实绩 | 500元 | 600元 |
(二)信息工资(400元)
事件处理方面,每位专职网格员通过“浙江省平安信息系统”新增上报事件不少40条,具体根据每月上报流转事件内容有效性、上报流转事件流转率、上报流转事件结案率、上报流转事件数量核定工资。若当月网格员未在有限期内受理或办结上报流转事件,发生黄牌督办一件则扣30元/件,红牌督办一件则扣50元/件。若当月网格员发生黄牌督办事件超过3条,约谈专职网格员。
信息工资考核标准:
(1)每月在满足当月上报流转类有效信息总数40件的,可获得工资400元(10元/件);若无法满足当月该类信息有效性的,则根据实际上报数量计算相应工资(5元/件)。
(2)根据事件处置责任的层级不同,分为五个等级事件。具体为1 级事件:网格内部负责处置的事件;2 级事件:需要村(社区)负责解决的事件;3 级事件:需要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站所负责解决的事件。4 级事件:需要县(市、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决的事件。5 级事件:需要地市、省级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决的事件。
同时,以专职网格员自行当月上报信息级别情况可获得相应信息增值,经审核,可获得工资200元。若该位专职网格员上报信息为符合4级事件要求,则可获得信息增值每件10元;若该位专职网格员上报信息为5级事件要求,则可获得信息增值每件20元。
信息工资 | 上报流转类信息 (30件<数量≤40件) | 上报流转类有效信息(10件<数量≤40件) | 增值类信息增值部分 |
单件 | 5元/件 | 10元/件 | 10元/件或30元/件 |
最大值 | 200元 | 400元 | 200元 |
(3)根据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各个网格涉及敏感时期对重点人员、重点事件、重点场所进行高密度稳控的或者完成相应重要程度的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的,信息工资增值部分可相应作出调整。
(三)根据上一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落实专职网格员人身保险费用。
(四)专职网格员奖金细则
1、个人获取奖金资格:经考核,当月获得基础工资900元(包含基础网格工资500元和中心重点工作400元)和上报流转类信息数量40条。
按月度计算奖金,300元/月/人,按季度发放。
2、小组获取奖金资格:当年每月每位小组成员获得基础工资800元和上报流转类信息数量30条,同时按照每个工作日巡查时长、巡查里程、重点中心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积分排名,进行相应奖金发放。
小组奖金分配规则(总额2000-2300元):
按月度计算小组奖金,奖金数额若干,小组奖金的组成内容为其他小组网格员因未完成当月工作或违反规定而无法获取的剩余工资。
排名第一组数 | 第一名组长奖金 | 第一名组员奖金 | 其他组组长 | 最大值 |
1 | 400 | 200 | 200 | 2000 |
2 | 300 | 150 | 150 | 2250 |
3 | 200 | 100 | 100 | 2000 |
4 | 150 | 100 | 100 | 2300 |
5 | 100 | 100 | - | 2300 |
3、年终优秀专职网格员资格:按照日常网格工作开展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民主推选产生。
本办法由安地镇综治办负责解释。
婺城区安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