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岁吴某残忍将自己母亲杀害,因吴某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当时,他说了一句:“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2019年,13岁蔡某连捅7刀杀害10岁女孩淇淇,因蔡某未满14周岁,被收容教育所管理三年。时隔一年,淇淇的父母才等来一句道歉。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触目惊心。
而根据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犯罪后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刑罚,多年后居然再度犯案,且手法更加残暴……
民之所呼,法之所向。
曾经不满14周岁不用负刑责
但从2021年3月1日起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正式施行
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
“孩子还小”不再是免责事由
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牵动太多人心。事前的预防,永远好过事后的惩治。
这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偏常行为实施分级预防,进一步完善专门教育。
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问题孩子”,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唯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完善教育机制、加强心理干预、守牢法律底线,才能更好护航孩子身心健康,让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