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第一部分婺城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
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执法实施数量(件) |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件数 | 罚没金额(万元)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29022 | 29022 | 171 | 313.66 | 0 | 0 | 0 | 0 | 0 | 0 | 0 |
第二部分婺城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婺城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2020年我局在新冠肺炎防疫大背景下,结合春安、亮剑等系列行动,有序开展各项执法行动,截至12月底,共查处案件171起,罚没款131.66万元,其中大要案34起,罚没款190.4万元,移送公安案件3起,复议案件16件(包括撤回案件),诉讼案件新收3件,结转2件计合计5件,合法性审查7件,听证会3件。
第一部分 案件情况
一、开展防疫物资质量专项整治,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以防疫为主要战场,为切实断绝假冒伪劣产品后路,保障防疫物资质量,整顿规范市场环境。我局自疫情暴发以来,坚持短平快的执法原则,查处口罩等系列防疫物资案件。5月份按照省市两级部署开展防疫物资质量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排查口罩生产厂家64家,熔喷布生产厂家14家(实际生产3家),进行口罩抽检36批次,熔喷布抽检3个批次。截至目前共查处口罩案件18起,查获不合格口罩11.4万只,涉案金额170万元,罚没款71.7万元,移送公安3起。
二、聚焦消费安全,强化食品案件查处。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保障春节期间和防疫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局重点对冷链食品、食品生产领域及餐饮食杂店进行亮剑,共查处结案各类食品案件71起,罚没款89.9万元。通过检测等技术手段,查处抽检不合格食品案件18起,罚没款39.5万元,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查处过期食品案件29起,罚没款11.6万元。根据当前多条冷链食品监测含新冠病毒的新形势,为保障食品安全,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冷链食品专项整治,其中6月30日在市、区两级开展联合执法,对新辰冷库、夏之雪等冷冻市场、冷库开展带鱼等冷冻制品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查处9起违法食品案件,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由我局承办4起案件,罚没款20万元。
三、聚焦重点和热点,加强产品质量及违法广告执法力度。强化技术手段在执法中的应用,加强民生相关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保障产品质量和广告宣传真实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不断提升监督抽查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针对蜂窝煤、玩具 、服装、安全帽等民生相关产品(除口罩)的进行抽检,共查处案件26起,均为销售不合格产品案件,罚没款14.2万元。二是科所联动,发挥网监办的技术优势,通过日常广告监测和投诉研判,查处广告案件8起,罚没款21.8万元,其中查处金华汇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顶级词汇一案,罚没款10万元。
四、以“四品一械”检查为载体,深入开展药品、化妆品稽查及监督抽样工作。我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四品一械”稽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年抽检药品85批次,其中配合公安抽检6个批次(主要为销售的食品中添加西地那非成分),我局通过抽检查处销售劣药案件1起、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1起,共计罚没款2.3万元。配合省医疗器械监测院对辖区内中心医院、五院等多家大型医院的电刀和激光治疗仪进行抽检,共抽检15批次,未发现违法行为。加强化妆品案件查处,通过监督抽检查处不合格化妆品案件2起,通过投诉举报查处无证生产化妆品案件1起,共计罚没款33.1万元。
第二部分 复议部分
2020年度截至12月底,行政复议收文16件,不服处罚决定的2件,投诉举报14件,其中虚假广告2件,食品8件,3C认证一件,,价格欺诈一件。由市复议局受理的张晓伦举报案被要求限期重做。6件申请人撤回,8件维持,1件在区政府司法局审理中。
复议的食品的投诉举报明显是职业举报人所为,经济诉求非常明确,而且要价比较高。
三、诉讼情况
2020年度新收诉讼案件3起,分别为:不服处罚一件,一审维持,原告已上诉;投诉举报复议后起诉,在一审中;登记注册虚假签名一件,以原告撤诉结案。
今年的诉讼案件数量和往年持平,但是举报人亲自上庭参加诉讼是新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