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开金华市婺城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婺城区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婺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今年来,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主载体功能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把8890、信访接待日、婺城发布等多样化载体作为政府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行基层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如设置村务、校务、社区工作公开栏等,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2.切实深化信息公开。对照新《条例》和国务院、省、市下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着力做好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作了责任分解,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把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行政执法、社会事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或者需要群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事项纳入主动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等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办事公开,公开内容由静向动、由内向外不断拓展。
3.着力完善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政治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守牢“不发生政治性错误”的底线,严防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及日常工作机制,严格按要求做好月度梳理、季度检查制度,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日常化。健全信息公开督查机制,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普查,推进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运行。
4.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婺城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各种载体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8460条。
(二)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在政府网站平台,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提供网上申请、书面申请等多种申请公开方式,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及时办理并答复。2020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新收到10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答复率达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规划审批等方面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以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和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目录为抓手,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三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信息从产生到公开需通过发布员、审核员、管理员三级严控把关。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信息质量,在集约化后台相继研发错别字筛选、敏感词风险提醒、易错字提示、错链死链与空白栏目提醒等功能,大数据中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日安排专人负责网页信息排查,利用“日监测、日反馈、限时整改”的方式,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闭环管理,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符合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8件,结果纠正6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9件,复议后起诉1件。
(五)严格监督保障。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工作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问题在全区通报,督查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严格参照《2020年婺城区政务公开考核细则》打分评分,不搞同情分、不搞平均分、不搞过得去,对照细则,严格出分,以考核为抓手推动工作落实到实处,促进全区政务工作的提升。进一步健全社会评议制度。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了《2020年度婺城区区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改进相关工作。2020年,全区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6 | 16 | 1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34 | 1494 | 4193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418 | -5933 | 4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770 | 1285 | 5516 | |
行政强制 | 1218 | 72 | 126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4 | -2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67 | 4478.6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8 | 2 | 4 | 0 | 0 | 0 | 1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6 | 2 | 4 | 0 | 0 | 0 | 8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8 | 2 | 0 | 4 | 0 | 0 | 1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6 | 0 | 1 | 8 | 2 | 1 | 3 | 3 | 9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问题。我区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存在业务不专一、设置不统一、专职人员缺少等问题,造成工作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缺乏保障,制约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是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问题。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进一步深化,相关配套制度稍显滞后,需拓展监督管理的方式渠道,利用好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职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社会效果。
三是政务公开考核制度问题。目前考核制度还不够全面细化,执行过程中还不够严格规范,下步要切实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检查考核通报制度,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较大进步,但与新形势发展和上级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下步拟通过以下几方面来促进提升:
(一)对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准确完善网站栏目内容。认真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结合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一一对照,更新充实网站板块栏目。
(二)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务新媒体管理,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29号)《金华市政务新媒体管理意见》(金政办发【2020】56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应管理细则。
(三)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着力补强重点领域公开。要依托区政府网站平台,做全、做好、做优主动公开,及时推送发布信息,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要不断深化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例如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稳企业稳增长相关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等。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
(四)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流程参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应诉等各环节。依申请方面,要按照:申请人提交—单位受理—具体经办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申请人—留档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队伍建设。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共同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各部门(单位)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学习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机关干部学习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要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
http://www.wuch.gov.cn/art/2021/1/27/art_1229181739_3793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