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84P/2021-01420

  • 文件名称: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1-01-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日期:2021-01-22 16:54:06 来源: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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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第二部分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执法实施数量(件)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件数

    罚没金额(万元)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14791

    14791

    47

    38.62198

    0

    0

    0

    0

    0

    0

    0












     

    第二部分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金华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婺城区大队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2020年以来,金华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婺城区大队在婺城区农业农村局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农业领域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查处农业领域违法行为。现将执法情况综述如下:

    (一)开展“绿剑”执法行动。全年“绿剑”执法行动共出动262人次,检查企业417家次。截至目前,共立案25起,已结案19起,办理中6起,罚没款合计11.1004万元,取缔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窝点1个。

    (二)开展“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对本区范围内的二江九溪进行了20次巡查,在金华江查获违法捕捞螺丝3.5吨;查获违法捕捞船2艘。收缴外地打工人员捕鱼网具32副,教育多杆垂钓人员8人;利用自制勾具清理江、溪近岸的地笼、虾笼30多只。通过110联动,接到举报近150起,其中电鱼25起,其余多为在禁渔区用丝网、抛网、钩鱼、弹鱼等方式捕鱼,共收缴渔具100多副。

    (三)开展“互联网+监管”执法检查。全年双随机检查55家次,掌上执法检查114家次。

    (四)开展法律宣传。通过农民丰收节、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宣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还通过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多次宣传,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7800余份。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抽检。全年共监督抽检57个批次,其中农药25个、肥料5个、种子15个、兽药5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7个。经检测,54个样品合格,1个兽药样品不合格,已立案处理。

    (六)妥善处理农民投诉。全年共受理农民投诉31起,第一时间到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诉值82.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4.3万元。(农药11起,化肥6起,种子4起,兽药4件,饲料3起,其他3起。)

    (七)“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屠宰企业办理省外车辆通行证5张,省内通行证33张,区内通行证15张;为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发放车辆通行证62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农业农村局林业科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2020年,林业科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为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法治保障。

    一、行政执法成果明显。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全年共处理林业行政违法案件13件,收取罚没款18.0137万元;森林公安行政违法案件15件,收取罚没款9.50788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覆盖率稳定。

    二、妥善调处信访举报。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复访、缠访现象。

    三、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0年度,我科室针对林业许可事项开展了“双随机”检查,共开展事项检查38次,涉及林地征占、林木采伐、自然保护地管理、风景名胜区四个方面,所有指标完成100%,经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同时,所有检查情况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也未接到相关投诉。

    四、完善数据登记统计。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16年—2020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区司法局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治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四风”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