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开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婺城区住建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多种载体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网站平台,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提供网上申请、书面申请等多种申请公开方式,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及时办理并答复。2020年,共收到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函申请5件、当面申请1件,及时答复率达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方面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局领导审批、办公室审核、各科室供稿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将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细化到科室、责任到人,严格审核内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修订完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被依法纠错1件;行政诉讼7件,均涉及房屋拆迁问题;民事诉讼2件,区住建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中1件已判决且生效,1件尚在审理中。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区住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主动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沟通检举,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不正确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减2 | 66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增1 | 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73 | 2505291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从自查情况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科室、下属单位对信息公开内容及时间把握不到位,导致一些需公开信息文件延迟公开或不公开。
2.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属于社会焦点,信息和针对性和涵盖面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政策宣传和政策读解、案例分析等信息公开方面有待加强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对信息公开内容具体、细化、透明。
二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信息公开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夯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需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科室、下属单位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加大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公开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