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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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2020年度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区政府国资办)

  • 成文日期:

    2021-01-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0年度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9 16:35:06 来源:区财政局(区政府国资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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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2020年度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各级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共704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96条,政务微信164条,微博97条,其他方式349条。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的相关内容,即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有关信息等,此外,积极更新新闻动态、通知通告、人点回应、部门文件、人事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0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条。

      2020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我局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建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即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每一条信息的公开必须经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政务公开信息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审,以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实效性。

      (四)平台建设

      为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打造“阳光财政”。除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主要形式外,还通过公告栏、座谈等其他辅助方式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了解婺城财政提供更多的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我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指派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落实,为做好政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5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4

    8484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开信息欠丰富,以文字为主,缺乏生动性与可读性;

    2. 栏目内容存在归类无序现象;

    3.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栏目内容分布的有序性;

    2.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3.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财政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的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