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581691363R/2021-01267

  • 文件名称:

    婺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21-01-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5 15:39:03 来源:区统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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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婺城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工作任务,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分析服务,圆满完成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主动加大公开力度,提高统计服务时效,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打造公开、透明、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公开了统计有关政策解读、经济社会数据、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共74条。此外,我局通过《婺城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报》(月刊)和《数说婺城》等途径主动公开统计资料。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我局进一步修订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并且完善了由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分管局领导把关,相关科室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和负责答复有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加强了政府信息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区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安排,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改版升级,深入优化了信息公开网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新设立政策解读、热点回应、规划总结等栏目,进一步完善平台设置。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自觉接受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及时查找薄弱环节,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2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43594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对照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还需提高;二是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强,从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来看,大多数都是我局已经公开在微信上的数据,但是公众对之了解甚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获取的方便性。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放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内容上,强化民生指标和社会事业指标的统计,及时公布准确数据。

    三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0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婺城区统计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