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婺城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本报告根据《条例》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着力提高公开意识,完善公开机制,通过区政府网站、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00余条(含转载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区民政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局领导审批、办公室审核、各科室供稿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将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细化到科室、责任到人,严格审核内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修订完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信息。四是平台建设方面,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优化本部门栏目设置。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做好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梳理总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5 | 减133 | 17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676.54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所提升,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相对不足等问题。下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同时,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聚焦公众关注,丰富解读形式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