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061N/2021-00708

  • 文件名称:

    婺城区司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日期:

    2021-01-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司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2 09:52:09 来源: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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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2020年,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金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4号)、《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继续规范公开程序,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公开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政府集中采购161次,采购总金额163336元。

    通过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255条,总计37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单位人事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开展。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加大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各职能科室指定专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及时处理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转,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

    设置专人更新维护管理平台,对于各类需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保密性审查,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及数量和质量,实现标准化服务,切实实现便民服务,提高了政府对外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让政务公开信息成为群众与局机关之间的“对讲机”,区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主动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沟通检举,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不正确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元)

    政府集中采购

    161

    1633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婺城司法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1.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主动公开的主体意识有待加强;2.信息公开渠道过于单一;3.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生动,重点不够突出,不能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全部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有效整改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不断深化和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将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准确、及时。

    2.创新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3.强化宣传学习,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条例,继续规范公开栏目,完善公开内容,运用多样化的表达方形式,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各科室的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同时密切关注群众需求和社会需求,公开信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