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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3号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我局制订了婺城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具体见附件),该停车场位于婺城区政府北面文津路以北区块,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4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321025
传真:82301504
电子邮件:2513326690@qq.com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82307143
附件:关于婺城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7日
附件:
关于婺城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婺城区昱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婺城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金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婺城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核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日间(8:00-22:00):小型车每小时2元/辆,多出部分30分钟内(含30分)按1元收费,多出30分钟的按2元收费;日间时间段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
2、夜间(22:00-次日8:00):每次5元/辆.次。
二、日间免费停放时间为1.5小时,实际停车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收费时间。
三、车辆停车时间超出日间、夜间收费时间段范围的,超出部分分别记入夜间、日间收费时间段。
四、请你单位在车辆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立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