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9-07 15:05:17 来源:婺城区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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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文旅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向区文旅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区文旅体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2个正在持续整改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诫勉1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3人次,完善制度15项,挽回经济损失1.418787万元。

    一、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制度》、《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支部会、机关干部会等会议制度,使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

(二)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和爱国主义教育;局党组对支部建设工作做了研究,并指导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局总支部委员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三)局领导班子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把调研中查找的问题和形成的对策建议在领导班子中集体交流,确保我区文旅体工作正常健康发展。

(四)加大对乡镇公共文化补助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婺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省每年下拨我区的公共文化专项补助资金,我局下拨20%-30%到乡镇,乡镇公共文化补助资金进一步得到提升。

(五)按照金婺文体新审字〔20173号文件要求,重新整合财务人员;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督促局属各直属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局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干部提拔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问题和决策上,都邀请纪委派驻组参与,进行充分讨论和集体决策。

(二)严格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在研究事项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记录规范,由办公室专门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要求充分记录与会人员意见建议、观点,实施重大事项的党组会议记录须经党组成员阅签制度。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和舆情分析,将意识形态与我局工作紧密联系,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三服务家服务”、“清廉婺城”、花满婺城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文体活动300多场,丰富了广大老百姓的精神生活。

(二)端正态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制定支部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支部学习和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抓实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认真抓好每月主题党日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工作例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为抓手,以宣讲、培训、手机等新媒体等为载体,深入学习研究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会议要求和讲话精神,加强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通过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季度分析会排查文化、旅游、体育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及时做好舆情防控工作,传播婺城好声音

(三)进一步加强我局网评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网评指令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四、关于“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中共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专题,重点围绕认真学习党规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已开展专题学习6次,每位班子成员都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发言交流。

(二)征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书籍,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学习。

(三)扎实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工作。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党史和新中国史,用好本地红色故事(《八婺红色故事》《八婺红色家书》)等学习资源,列出专题学习计划。认认真真学原著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推动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14次来金华调研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地,并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性质、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等8个方面结合自身工作深入开展交流研讨。

五、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婺城区机关部门、乡镇(街道)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不断规范干部人事工作;在干部提拔任用中,及时向组织部门报批实施方案,经组织部门批复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规范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按照《婺城区机关部门、乡镇(街道)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廉政意见征求、个人事项核查等工作,做实做细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局人事干部认真学习组织人事工作的有关知识,按照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如实反映考察干部个人个性特点、工作经历、岗位和取得成绩撰写好干部考察材料,并对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问责。

六、关于“执行相关政策法规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出国人员先填报《因私出国(境)证照领用审批表》、《因私出国(境)人员承诺书》,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审批管理。对局系统所有干部的护照、通行证进行全面清查,按要求因私护照、通行证上交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由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办公室备案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七、关于“党建工作要求落实不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以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召开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重要性。对各支部《党支部记实本》《党小组活动记录本》《党员学习笔记本》《党员活动手册》进行了检查,列明存在的问题并逐一反馈,同时督促整改。今后将继续开展检查工作,不断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并指导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局总支部委员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二)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由党组书记、分管党建党组成员或支部书记主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从思想深处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党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八、关于“局党组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上级补助资金的合理利用,充分利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拨付体育设施维修更换补助经费、省民生工程补助经费、体育设施建设补助经费、体育赛事补助经费;并做好体育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完成后及时拨付。

(二)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对三家无证歌舞娱乐场所进行依法取缔;把三家无证KTV情况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进行通报,加强对已取缔娱乐场所的监管,防止三家娱乐场所重新经营。

(三)多渠道多途径的向区委区政府争取新建或搬迁图书馆馆舍的同时,区图书馆筑紧安全这条红线,组织员工每日巡查,严查隐患,减轻一层、二层的楼面压力,有效预防公共场所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四)婺城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婺城区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区财政局、区文旅体局联合下发《婺城区体育竞赛酬金标准》,对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和体育竞赛酬金进行了规范。

九、关于“执法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全体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对新修订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仔细地学习,真正掌握运用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

(二)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提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权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行使,确保文化市场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

(三)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各项管理制度,对执法大队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十、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再次提高党员干部的认识,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

    (二)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财务制度》,相继梳理完善财务、接待等各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等各项支出;

(三)落实经费报销的审核检查,确保每项目经费报销的合规性;对违规发放的通讯费、交通费补贴,超标准接待款项予以追缴。

十一、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财务制度》,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制度做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审核程序。

(二)组织学习落实区委《关于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并严格按照《关于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执行;对干部职工加强教育引导,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干部按规矩办事。

十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按照《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财务制度》、《婺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体育各项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审核程序。

    (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规范文化馆组织文化活动时演职人员劳务费支出程序;演职人员劳务费发放都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避免出现现金支付演职人员劳务费和代签领取劳务费等情况的发生。

十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相关文件,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并与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文化、旅游、体育各条线的工作动态,并做好下一步工作部署。各班子成员定期约谈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将《准则》、《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

(二)完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深入查找岗位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上交《单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承诺表》

    十四、关于“对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三重一大”事项的使用问题和决策上,都能召开专题党组会讨论,并邀请邀请纪委派驻纪检组参与。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体育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审核程序。

(二)进一步完善文化展演补助督查制度,通过相关的活动方案和通知、节目单、演出和观众等来反映活动的质量情况,通过对文化展演现场抽查的方式来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建设相关验收制度,并严格按照设施设备建设相关验收制度执行。

下一步,文旅体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达标见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二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思想,严守八项规定不走样,坚持严抓严管不动摇。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塑婺城文旅体系统“纪律严明、政令畅通、风清气正、能打硬仗”的新形象。三是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一步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理念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文旅体事业发展的过程。四是着力推动文旅体事业改革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我区文旅体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文旅体各项工作上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579-82228015;邮政信箱: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南楼632办公室;邮编321025(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44332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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