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309051194/2020-4162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区竹马—栅川单元04~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0-09-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区竹马—栅川单元04~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日期:2020-09-27 16:52:47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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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区竹马栅川单元04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为推动婺城区“双城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杭金衢高速公路婺城互通出口连接线的交通优势,加快青梅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完善竹马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经报请市政府同意,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婺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金华市区竹马栅川单元04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控规修改)。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控规修改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0921——1020日,共30日。

    公告地点: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竹马乡人民政府公告栏。

    意见反馈方式: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或发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邮箱:jhghbsc@163.com

    电话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8246811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82368659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 9 21

    金华市区竹马栅川单元04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由金千铁路、杭金衢高速公路、竹马乡行政区划范围线、金华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线围合而成的区域。规划用地面积380.40公顷。

    二、规划发展规模

    规划总用地380.40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49.45公顷;规划人口约1.0万人。

    三、功能定位

    竹马乡行政商贸中心,金华城市西北部现代化产业基地,居住环境优良、公共设施完善的城镇功能区。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四片、一轴、两带”的空间结构。

    一核:竹马乡政府及周边服务设施所形成的片区服务核心。

    四片:规划区中部的集镇生活片区;东侧工业功能片区;西侧金马水泥厂产业功能片区;西北部以上陈垅水库和基本农田保护为主的生态涵养区。

    一轴:金竹路发展轴。

    两带:西侧从上陈垅水库自北向南形成的河道景观带和中部的盘溪景观带。

    五、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56.9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2.81%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45.96公顷,位于站西路以东,六环街以西的范围内,主要为集镇村庄建设用地及青梅里全域土地整治村庄安置用地;商住混合用地面积10.95公顷,主要位于集镇中部金竹路两侧。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4.7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90%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0.42公顷,为竹马乡政府;文化活动用地面积0.75公顷,为竹马乡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用地面积2.38公顷,为迁建竹马中心小学;医疗卫生用地面积1.17公顷,为迁建竹马卫生院。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0.9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37%

    其中:商业用地面积0.57公顷,为规划农贸市场用地;商务用地面积0.24公顷,为现状金华银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0.13公顷,为现状加油站。

    4、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面积94.7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7.99%。规划布置在集镇两侧,西侧为金马水泥厂,东侧为竹马工业功能片区。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53.2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1.34%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     51.99公顷;规划设置公交首末站一处,用地面积0.23公顷;规划社会停车场两处,用地面积1.01公顷。

    6、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2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09%

    其中:通信用地面积0.09公顷,为现状两处独立占地通信基站;环卫用地面积0.14公顷,为现状保留提升的垃圾转运站。

    7、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38.6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5.50%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7.45公顷,主要由集镇中心公园绿地和盘溪两侧公共绿地组成;防护绿地面积30.95公顷,主要为杭金衢高速、金千铁路及部分道路防护绿地组成;集镇中心公园旁规划广场用地0.25公顷。

    六、城市六线控制

    1、红线控制(道路):在衔接上位规划及原控规道路网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三横三纵”主次干道路网框架,优化支路网布局,提高支路网密度。

    2、橙线控制(公共服务设施):控制面积4.72公顷,包括竹马小学、竹马卫生院、文化活动中心、竹马乡政府。

    3、黄线控制(市政基础设施):控制面积1.48公顷,包括公交首末站、公共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移动通信基站。

    4、绿线控制(绿地):控制面积38.65公顷,包括杭金衢北侧防护绿地,金千铁路防护绿带、盘溪两侧绿带,金竹路两侧防护绿带、集镇中心公园、两处渠道防护绿地。

    5、蓝线控制(水体):控制面积19.15公顷,包括上陈垅水库、盘溪及部分渠道水域。

    6、紫线控制(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规划区内不涉及紫线控制内容。

     

    附表:规划建设用地构成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规划用地比例(%

    1

    R

    居住用地

    56.91

    22.81

    二类居住用地(R2

    45.96

    18.42

    商住混合用地(RB)

    10.95

    4.39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72

    1.90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A1

    0.42

    0.17

    文化活动用地(A22

    0.75

    0.30

    中小学用地(A33

    2.38

    0.96

    医疗卫生用地(A51

    1.17

    0.47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93

    0.37

    商业用地(B1)

    0.57

    0.22

    商务用地(B2

    0.24

    0.10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0.13

    0.05

    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53.24

    21.34

    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S1

    51.99

    20.84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0.23

    0.09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1.01

    0.41

    5

    M

    工业用地

    94.77

    37.99

    6

    U

    公用设施用地

    0.23

    0.09

    其中

    通信用地(U15

    0.09

    0.04

    环卫用地(U22

    0.14

    0.05

    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38.65

    15.50

    其中

    公园绿地(G1

    7.45

    2.99

    防护绿地(G2

    30.95

    12.41

    广场用地(G3

    0.25

    0.10

    城市建设用地(合计)

    249.45

    100

    区域公共设施用地(H3

    0.07

    水库(E1

    19.15

    农林用地(E2

    111.73

    合计

    规划区总用地

    3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