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婺城公安分局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区公安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3、负责本区公安机关承担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对危害国内安全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预防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4、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
5、负责治安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负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7、依照规定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8、负责刑事案件的预审工作。
9、指导、监督消防管理工作。
10、负责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部门决算局本级决算。
二、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8,823.6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05.37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用于分局在职民警人员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723.8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73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3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51.29%;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3,991.15万元,占收入合计48.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38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4.82万元,占69.41%;项目支出8,683.41万元,占30.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732.7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0.05万元,增长8.9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7.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0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988.51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7.0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1,769.97万元,占81.7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1.26万元,占7.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02.15万元,占3.4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993.69万元,占6.9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9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追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099.11万元,2019年决算为10,13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4.4万元,2019年决算为4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32.14万元,2019年决算为75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32.86万元,2019年决算为33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06.21万元,2019年决算为50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93.70万元,2019年决算为99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68.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8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伙食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8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其中: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1.5万元,支出决算为332.34万元,完成预算的127.0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和警用摩托车的购置。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6.65万元,占98.29%,增长7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辆购置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占1.71%,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81万元,下降12.4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年初预算数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32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增加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6.9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5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警用摩托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9.7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办案业 务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兄弟单位联系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我局2019年公务接待33批次,60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兄弟单位联系工作等支出。接待33批次,600人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婺城公安分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49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分局辅警建设经费及治安监控运维专项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辅警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39.19万元,执行数为3639.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分局组织警力756人次完成各类日常辖区维稳工作。协助侦办各类案件25起,派遣警力172人次对打击现行和信息研判所抓获的21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化战果,其中8名被刑事处罚,15名被行政处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辅警变动频繁,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比较普遍,对公安工作有一定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辅警进行教育培训,集中学习公安理论知识、计算机应用程序,以及公安工作方法和流程,提高巡防辅警人员的素质。
附件1
项目名称 | 分局辅警经费 | ||||||||||
主管部门 |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 实施单位 | 政治处 | ||||||||
起止时间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
项目负责人 | 钟惠华 | 联系电话 | 1358861842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
年度资金总额 | 3639.19 | 3639.19 | 3639.19 | ||||||||
其中:区级 安排资金 | 3639.19 | 3639.19 | 3639.19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 | 2019年度完成目标,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必填项,可另附说明)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辅警人数756人 | 756 | 756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年度计划完成 | 756 | 756 | 20 | 17 | ||||||
时效指标 | 年度计划完成 | 756 | 756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 3639 | 3639 | 1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发展 | 10 | 9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 756 | 756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公安工作发展 | 756 | 756 | 10 | 9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显著提高 | 95% | 90% | 10 | 8 | |||||
...... | |||||||||||
执行率指标(10分) | 资金执行率: (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3 | |||||||||
评价结果 |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优 | - | ||||||||
治安监控运维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执行数为2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2018年全部监控运维费用结算。前端点位稳定运行、网络畅通、存储满足30天、监控整体完好率98%,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附件2
项目名称 | 婺城分局治安监控运维 | ||||||||||
主管部门 |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 实施单位 | 科技信息化科 | ||||||||
起止时间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
项目负责人 | 黄珂 | 联系电话 | 1358698638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0 | 260 | 260 | ||||||||
其中:区级 安排资金 | 260 | 260 | 26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治安监控项目建设按当年建设、运维5年模式开展,需每年进行一次运维费用结算,运维费用包括网络费、维护费、电费等。2019年对2018年全年的运维费用进行结算。 | 全部完成2018年全年的运维费用结算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必填项,可另附说明)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开展已建成1859个治安监控的运维工作 | 1859 | 1859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前端点位稳定运行、网络畅通、存储满足30天、整体完好率98% | 1859 | 1800 | 10 | 8 | ||||||
时效指标 | 2019年上半年进行2018年全年治安监控运维费用结算 | 完成 | 完成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按照合同以实际运维数量进行结算 | 按照合同以实际运维数量进行结算 | 按照合同以实际运维数量进行结算 | 1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婺城区治安监控总数1859个,有效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 婺城区治安监控总数1859个,有效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 婺城区治安监控总数1859个,有效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 30 | 27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公安护航方案、打击破案及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管理。 | 服务公安护航方案、打击破案及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管理。 | 服务公安护航方案、打击破案及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管理。 | 10 | 9 | |||||
执行率指标(10分) | 资金执行率: (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4 | |||||||||
评价结果 |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优 | - |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没有财政评价项目。
4.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没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6.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0.3万元,增长15.28%,主要原因是机动经费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局本级共有车辆1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公共安全-公安-治安管理:反映治安管理工作的经费支出;
15. 公共安全-公安-国保安全:反映国保安全工作的经费支出;
16. 公共安全-公安-刑事侦查:反映刑事侦查工作的经费支出;
17.公共安全-公安-反恐怖:反映反恐怖工作的经费支出;
18.公共安全-公安-信息化建设:反映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经费支出;
19.公共安全-公安-禁毒管理:反映禁毒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20.公共安全-公安-其他公安支出: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其他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未罗列项目的开支;
21.公共安全-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其他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开支;
2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4.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开支的养老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开支的职业年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