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金华市婺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 和区城管委的决定,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日常工作;
2.督促检查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3.负责对城市管理实行经常性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评比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婺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办本级决算
纳入金华市婺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金华市婺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婺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142.6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9.33万元,增长20.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垃圾分类专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69.5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1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1.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6.2万元),占收入合计34.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151.44万元,占收入合计65.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6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6万元,占2.35%;项目支出2,016.71万元,占97.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1.2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7.78万元,增长83.2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垃圾分类专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9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6.09万元,增长696.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垃圾分类专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7.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万元,占0.39%;卫生健康(类)支出1.75万元,占0.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879.44万元,占99.09%;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85万元,占0.3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64万元,支出决算为88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4.6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垃圾分类专项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4万元,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行政事业人员调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行政事业人员调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行政事业人员调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31万元,支出决算为30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垃圾分类专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1.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垃圾分类专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27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行政事业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7%。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7万元,下降51.3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垃圾分类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26.2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垃圾分类经费。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安排了项目。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49.4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控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48万元,增长493.33%,主要原因是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督查任务加重,车辆运行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因公出国(境)事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7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城管办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垃圾分类试点补助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未组织开展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未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区城管办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代整治专项经费及精品社区创建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代整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07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453.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补齐江北老城区基础设施落后的短板,消除城市管理盲区;二是快速解决城市管理突发性问题和责任不明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台账资料尚不完善;部分项目清理不及时,造成反复投诉。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精细化管理,加强监管,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精品社区创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87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8.67万元,完成预算的98.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精品社区创建竞赛”活动已经成为推进城市管理各项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的有效推手;二是已经成为婺城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载体之一,充分调动了各方工作的积极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长效机制需进一步落实。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长效机制,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8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5.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11%。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办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经费。
17.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