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0-09-02 09:42:14 来源:婺城区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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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在2016年清理的基础上,区司法局对2001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1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次清理。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婺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邮编:321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丽超       

联系电话:0579-82220165

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

2020年9月2日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8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婺城区下山脱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01〕55号

2

婺城区鼓励和扶持被征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若干意见

婺区政发〔2003〕24号

3

婺城区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婺区政办〔2003〕31号

4

婺城区市区村(居)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若干处理意见实施细则

婺区政发〔2005〕24号

5

关于农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的若干处理意见

婺区政发〔2005〕33号

6

关于印发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婺区政发〔2006〕9号

7

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婺区政发〔2006〕20号

8

金华市婺城区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婺区政办〔2007〕23号

9

金华市婺城区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

婺区政办〔2007〕44号

10

婺城区来料加工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07〕56号

11

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的实施意见

婺区政发〔2008〕12号

12

关于加强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婺区政发〔2008〕15号

13

转发区人口计生局、区财政局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婺区政办〔2008〕61号

14

九峰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婺区政办〔2009〕56号

15

婺城区国有和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招投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

婺区政办〔2009〕66号

16

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督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

婺区政发〔2010〕25号

17

婺城区人才培养引进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11〕15号

18

婺城区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施办法

婺区政办〔2011〕32号

19

婺城区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11〕46号

20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

婺区政办〔2011〕57号

21

婺城区村(居)民建房审批实施细则

婺区政办〔2012〕61号

22

关于婺城区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管理细则

婺区政办〔2013〕1号

23

金华市婺城区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实施意见

婺区政办〔2013〕87号

24

金华市婺城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婺区政办〔2013〕111号

25

婺城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

婺区政办〔2014〕7号

26

金华市婺城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婺区政发〔2014〕22号

27

金华市婺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细则

婺区政办〔2014〕70号

28

关于印发《婺城区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婺区政办〔2014〕85号

29

婺城区制砂行业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

婺区政办〔2015〕57号

30

婺城区政策性生猪保险全覆盖与无害化处理联动工作实施意见

婺区政办〔2015〕83号

31

金华市婺城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婺区政办〔2015〕94号

32

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婺区政发〔2016〕4号

33

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

婺区政发〔2016〕17号

34

关于修订《婺城区名师名校长奖励办法》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6〕17号

35

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6〕21号

36

金华市婺城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16〕65号

37

婺城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实施办法(试行)

婺区政办〔2016〕81号

38

金华市婺城区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婺区政办〔2016〕105号号

39

金华市婺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

婺区政发〔2017〕15号

40

关于印发婺城区创“无违建区”三年行动计划

婺区政发〔2017〕20号

41

金华市婺城区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婺区政办〔2017〕23号

42

金华市婺城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以奖代补实施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17〕41号

43

关于印发婺城区“三改一拆”行动2017-2020年度限额以下拆违项目施工企业公开招标实施意见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7〕54号

44

关于印发开展“婺城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7〕61号

45

关于印发婺城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7〕66号

46

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7〕67号

47

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7〕76号

48

关于划定沪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婺区政告〔2018〕1号

49

关于印发婺城区A级村庄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8〕4号

50

关于施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公告

婺区政告〔2018〕11号

51

关于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的通告

婺区政告〔2018〕14号

52

关于2018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婺区政复〔2018〕22号

53

关于印发婺城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8〕37号

54

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8〕47号

55

关于印发婺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8〕51号

56

关于印发婺城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8〕64号

57

关于印发五省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8〕69号

58

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清单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9〕6号

59

关于印发婺城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婺区政发〔2019〕8号

60

关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婺区政发〔2019〕13号

61

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婺区政发〔2019〕17号

62

关于开展财政涉农民类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9〕28号

63

关于推行农业“标准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9〕33号

64

关于白沙溪等4条县级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报告的批复

婺区政复〔2019〕34号

65

关于印发婺城区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9〕35号

66

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19〕37号

67

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19〕39号

68

关于印发婺城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9〕41号

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43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婺城区小城镇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01〕44号

2

金华市婺城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

婺区政发〔2002〕30号

3

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婺区政发〔2003〕19号

4

婺城区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试行)

婺区政办〔2003〕33号

5

婺城区闲置校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婺区政办〔2006〕74号

6

婺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婺区政办〔2007〕53号

7

婺城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暂行办法

婺区政办〔2007〕92号

8

婺城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婺区政办〔2008〕1号

9

关于创建省科技强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婺区政发〔2008〕1号

10

金华市婺城区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婺区政办〔2008〕40号

11

关于外经贸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

婺区政发〔2009〕14号

12

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婺区政发〔2009〕16号

13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意见

婺区政发〔2009〕29号

14

乡镇工业功能区开发建设实施办法

婺区政办〔2009〕57号

15

婺城区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婺区政办〔2009〕63号

16

婺城区林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婺区政办〔2009〕64号

17

婺城区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婺区政办〔2009〕65号

18

金华市婺城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婺区政办〔2010〕4号

19

婺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婺区政办〔2010〕6号

20

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婺区政发〔2010〕9号

21

关于开展征地拆迁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婺区政办〔2012〕36号

22

婺城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12〕40号

23

金华市婺城区创新型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12〕101号

24

婺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管理暂行办法

婺区政办〔2013〕63号

25

婺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婺区政办〔2013〕64号

26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用地管理和加快清理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的实施意见

婺区政办〔2013〕71号

27

金华市婺城区政府债务偿债准备金筹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婺区政办〔2014〕6号

28

婺城区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暂行规定

婺区政办〔2014〕8号

29

金华市婺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婺区政办〔2015〕85号

30

关于促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健康发展的意见

婺区政办〔2015〕43号

31

关于修订《婺城区名师名校长奖励办法》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6〕17号

32

婺城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婺区政办〔2016〕44号

33

婺城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婺区政办〔2016〕47号

34

婺城区莘畈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婺区政办〔2016〕88号

35

关于印发婺城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

婺区政办〔2016〕89号

36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婺区政办〔2016〕115号

37

婺城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2017-2019年度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和中介服务单位等公开招标实施意见

婺区政办〔2017〕12号

38

金华市婺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婺区政办〔2017〕28号

39

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7〕67号

40

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

婺区政告〔2018〕2号

41

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8〕10号

42

金华市婺城区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奖励办法

婺区政办〔2018〕14号

43

关于印发2018年婺城区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

婺区政发〔2018〕14号

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1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婺区政发〔2002〕4号

第三条 教育资金的来源1.农村教育费附加;2.区政府预算内外安排的专项资金;3.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4.捐资助学资金;5.其它资金

第八条 教育专项资金的申请、申报、审批程序1.凡乡镇用于学校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学校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符合法律程序,与当年的三月底前将项目名称、建筑面积、投资总额及资金拼盘报教文卫体局汇总审查。2.凡需购置教育设备的学校,于当年三月底前将计划和资金拼盘报区教育仪器站,由教文卫体局汇总后,统一列入政府采购计划。3.凡学校需要改善办学条件的,应于当年10月底前将申请报区教文卫体局。

第九条 教育专项资金的拨款程序:2.学校按基建工程进度、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使用项目进度等实际情况向区教文卫体局提出拨款申请,教文卫体局审核确认后统一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通知会计核算中心拨款。

第三条 教育资金的来源1.区政府预算内外安排的专项资金;2.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3.其它资金

第八条 教育专项自己的申请、申报、审批程序1.凡乡镇用于学校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学校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符合法律程序,于前一年的十月底前将项目名称、建筑面积、投资总额及资金拼盘报教育局汇总审查。2.凡需购置教育设备的学校,于前一年十月底前将计划和资金拼盘报区教育局后勤办,由教育局汇总后,统一列入政府采购计划。3.凡学校需要改善办学条件的,应于前一年十月底前将申请报区教育局。

第九条 教育专项资金的拨款程序:2.学校按基建工程进度向教育局提出资金拨款申请,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统一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直接下达预算指标给相关学校。

2

关于印发婺城区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通知

婺区政办〔2016〕114号

第四条 区农林局委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核发除国有林、天然阔叶林、省级以上公益林外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核发除国有林、天然阔叶林、省级以上公益林外的林木采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