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负责辖区内动物检疫工作( 包括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做好动物检疫证明 、标签、印章等的使用和管理。
( 二 ) 负责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风险评估和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及动物疫病传播风险防范等技术性工作。
( 三 ) 负责动物疫病预防和疫情处置的技术指导 、培训、 宣传等工作 ,拟订动物防疫计划 、工作方案和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等工作。
( 四 ) 协助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对产地、屠宰、运输、市场等环节执法检查,及动物防疫有关案件查处工作。
( 五 ) 完成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