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工业园区配套的建议

日期:2020-08-05 11:39:18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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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婺城区工业园区发展起步较早,如婺城新城区至今已开发建设17年,城北综合区、临江工业区、洞溪工业区、栅川工业区作为新城区的重要工业园区,为婺城区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因园区开发时间较早,工业园区控规多为2003年或者2007年编制,已严重影响工业企业转型和发展。现在根据区委、区政府“都市经济创新城、美好生活幸福城”双城战略的工作部署,我局正在对辖区内的规划进行积极修改中,统筹考虑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商业服务业的空间布局。

在工业项目建设过程中,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10%,小微企业园区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可以提高到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规划许可阶段可根据需求予以落实。

目前,区政府已成立工业企业“四破”指挥部,城北建设开发指挥部等部门,积极推进各工业园区“腾笼换鸟”“退二进三”工作。后续地块开发时也会充分考虑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配套设施用地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