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金(婺)征2020第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 三瑞堂老村地块 建设项目需要,经用地规划意见,拟征收婺城区 苏孟 乡 三瑞堂 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14.9892公顷(224.8380亩)。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1、规划意见书
2、红线图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