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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婺城新区单元(ZX-15)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科学指导城市开发建设,经报请市政府同意,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金华市区婺城新区单元(ZX-15)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控规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控规修改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0年8月24日—2020年9月22日,共30日。
公告地点: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白龙桥镇公告栏。
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或发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邮箱:jhghbsc@163.com;
(2)电话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8246819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82368659。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4日
金华市区婺城新区单元(ZX-15)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改(草案)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东至二环西路,南至温寿线(老330国道),西至白沙溪,北至金华江,总用地面积约为684.62公顷。
二、规划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本单元规划人口容量控制为5.2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25.6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76.78%。
三、功能定位
“金华城市副中心”,是婺城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中心。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双轴、三片”的空间结构。
一心:依托区政府及其周边商业服务所形成的行政商业中心;双轴:一条联系单元南北的中央景观复合轴和结合临江东路和宾虹路两条东西向道路的发展轴;三片区:一个居住片区、一个商贸服务片区和一个产业发展片区。
五、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52.4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9.00%。
其中:二类住宅用地面积115.89公顷,主要位于华龙南街以西,临江东路以南的范围内;商住混合用地面积35.43公顷,主要位于华龙南街以东,中央景观带以西区域;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11公顷,主要为独立幼儿园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48.0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9.14%。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15.66公顷,主要为区政府、区公安局等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两处,面积1.69公顷;中小学用地四处,为婺城小学、婺城中学、婺城二中和新建小学,面积20.23公顷;体育用地一处,面积1.4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9.03公顷,主要包括医院用地三处,卫生防疫用地二处。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25.4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4.83%。
其中:商业与办公用地0.94公顷;商业用地3.70公顷,商业商务用地9.65公顷,商业与娱乐康体用地9.36公顷;商务用地0.68公顷;加油站用地1.07公顷。
4、创新型产业用地规划
创新型产业用地面积20.4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89%。集中布置在二环西路以西、临江东路以北。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20.9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3.00%。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12.73公顷;交通枢纽站用地一处,用地面积2.01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一处,用地面积2.54公顷;公共停车场三处,用地面积3.66公顷。
6、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3.3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63%。
其中:供电设施用地两处,一处为现状桃源变,用地面积0.33公顷,另一处为新增110KV筱溪变,用地面积0.42公顷;供燃气用地一处,用地面积0.25公顷;广播电视用地一处,用地面积0.42公顷;环卫设施用地1处,总用地面积0.29公顷;消防用地1处,现状已经建成,用地面积1.59公顷。
7、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49.1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8.38%。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04.39公顷,主要由中央景观带、滨江公园以及街头绿地组成;防护绿地面积43.88公顷,主要为沿杭长高铁、二环西路、宾虹路、金江南街、高压廊道的防护绿化带。
六、六线控制
1、红线控制(道路):在衔接总规与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多级道路体系,构建“三横四纵”主次干道路网框架,优化支路网布局,提高支路网密度。
2、橙线控制(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增加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设施、居住服务设施等用地,橙线面积控制49.14公顷。在保留区政府、公安局婺城分局及其他行政单位、婺城小学、婺城中学、婺城二中的基础上,规划新增婺城区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新建小学、幼儿园、文化及体育设施。
3、黄线控制(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重要城市基础设施控制线,主要为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垃圾转运站、变电站、消防站、高压廊道等范围。黄线控制面积28.81公顷。
4、绿线控制(绿地):规划绿线主要包括南北向中央景观带,滨江公园绿带,高压廊道防护带,二环西路、金江南街、临江路、宾虹路防护绿带以及三处街头公园绿地。绿线控制面积149.22公顷。
5、蓝线控制(水体):主要为金华江和白沙溪的控制线。
6、紫线控制(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单元内不涉及紫线控制内容。
附表1:配套设施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现状 | 规划 |
1 | 公共服务 设施 | 中学 | 婺城中学36班 | 婺城二中48班 |
小学 | 婺城小学48班 | 48班小学 | ||
幼儿园 | 现状保留5所幼儿园 共计45班 | 规划幼儿园4所 共计42班 | ||
运动场地 | 2处 | 3处 |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1个 | 1个 | ||
文化活动中心 | 4处 | |||
社区服务中心 | 1个 | 2个 | ||
菜市场 | 1个 | 2个 | ||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 1个 | |||
邻里中心 | 2个 | |||
医院 | 1座 | 1座 | ||
体育设施 | 1处 | |||
消防站 | 1座 | |||
2 | 交通设施 | 公共停车场 | 2个 | 5个 |
客运站 | 1座 | |||
3 | 公用设施 | 公共厕所 | 5个 | 9个 |
加油加气站 | 1座 | 1座 | ||
加氢站 | 1座 | |||
垃圾转运站 | 1个 | 1个 | ||
变电站 | 1个 | 1个 |
附表2:城市建设用地构成表
序号 | 用地代号 | 用地名称 | 面积 (ha) | 建设用地比例 (%) | |
1 | H21 | 铁路用地 | 5.95 | 1.13 | |
2 | R | 居住用地 | 152.43 | 29.00 | |
其中 | R21 | 住宅用地 | 115.89 | 22.05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1.11 | 0.21 | ||
RB | 商住用地 | 35.43 | 6.74 | ||
3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48.03 | 9.14 | |
其中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15.66 | 2.98 | |
A21 | 图书展览设施用地 | 0.40 | 0.08 | ||
A22 | 文化活动用地 | 1.29 | 0.24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20.23 | 3.85 | ||
A4 | 体育用地 | 1.42 | 0.27 | ||
A51 | 医院用地 | 8.10 | 1.54 | ||
A52 | 卫生防疫用地 | 0.93 | 0.18 | ||
4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5.40 | 4.83 | |
其中 | BA | 商业与办公用地 | 0.94 | 0.18 | |
B1 | 商业用地 | 1.23 | 0.23 | ||
B14 | 旅馆用地 | 2.47 | 0.47 | ||
B1B2 | 商业与商务用地 | 9.65 | 1.84 | ||
B1B3 | 商业与娱乐康体用地 | 9.36 | 1.78 | ||
B2 | 商务用地 | 0.68 | 0.13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1.07 | 0.20 | ||
5 | M1B | 创新型产业用地 | 20.44 | 3.89 | |
6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20.94 | 23.00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12.73 | 21.44 | |
S3 | 交通枢纽用地 | 2.01 | 0.38 | ||
S41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2.54 | 0.48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3.66 | 0.70 | ||
7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3.30 | 0.63 | |
其中 | U12 | 供电用地 | 0.75 | 0.14 | |
U13 | 供燃气用地 | 0.25 | 0.05 | ||
U16 | 广播电视用地 | 0.42 | 0.08 | ||
U22 | 环卫用地 | 0.29 | 0.06 | ||
U31 | 消防用地 | 1.59 | 0.30 | ||
8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49.19 | 28.38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104.39 | 19.86 | |
G2 | 防护绿地 | 43.88 | 8.35 | ||
G3 | 广场用地 | 0.92 | 0.18 | ||
建设用地面积 | 525.68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