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2729134695A/2020-02639
农村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局办公室
2020-07-29
主动公开
朗读
(一)水电管理工作 1、负责全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权属管理。组织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区限额以下水电站项目的审查、审批(或报批)、验收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其他水电项目合规性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3、负责农村水电行业管理。组织起草并监督实施全省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指导相关工程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主体)开展标准化管理。 4、指导全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指导全区农村水电工程防汛预案编制管理工作和在建水电站安全度汛。 5、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编制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及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并监督实施。 6、指导全区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电更新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7、指导农村水电体制改革。 8、组织指导全区农村水电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组织实施人员资格管理和定岗管理。组织推广水电新产品、新技术,组织指导农村水电信息化建设。 (二)安全生产 1、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拟订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或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