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0W82703B/2020-15715
污防(生态)科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0-07-28
主动公开
朗读
1、负责协调牵头全区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 2、推进企业污染治理、限期治理、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 3、负责全区生态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镇乡(街道)、村开展生态镇乡、村建设; 4、负责全区生态建设工作的督查和年度生态区建设工作的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评价,提出生态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建议; 5、负责生态区建设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编发生态工作简报、环境通报等; 6、承担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领导、部门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协助区财政局监督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资金的使用; 8、协调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9、配合开展“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及巩固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10、协助办理提案、议案;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